李冬梅:温情的守护者
2021-06-16 14:30:00  来源:徐州政法

   

  李冬梅,女,1972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3年4月参加工作,现任徐州市云龙区大龙湖司法所所长。2012年8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能手”荣誉称号;2015年1月获云龙区“最美协办员”荣誉称号;2016年3月获云龙区委、云龙区人民政府“政法杰出卫士”荣誉称号;2016年8月获“全省最美司法所长”荣誉称号。 

  “我没啥好说的,都是自己份内之事,不需要宣传。”嗓门不大,声音干净利落。这是在徐州市云龙区司法局大龙湖司法所里,李冬梅留给笔者的最初印象。其实早在决定采访李冬梅之前,云龙司法局的领导就善意提醒笔者,“我们这个所长是直肠子,性格直!”。果不其然。李冬梅是大龙湖司法所所长,今年50岁。这位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全省最美司法所长,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26年来,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多年来全街道没有一起“民转刑”案件。她用一个个司法为民小事积累着一名普通党员的朴素为民情怀。 

  执着:让一个个家庭回归和睦 

  在介绍自己成绩表现“高冷”的李冬梅,在辖区百姓眼里可是名副其实的热心人,大家更愿意用“李大姐”来称呼这位快言快语,作风泼辣的司法所长。 

  “如果没有李所长一趟趟的调解,我还得在外捡破烂。”说这话时,李老太正坐在大儿子李军(化名)的客厅里。房间内凉风习习,与外面34度的高温形成了明显的差别。谁能想到,在几年前,李老太和大儿子关系一度剑拔弩张。 

  时间回拨,彼时李冬梅刚刚担任大龙湖司法所所长没多久。办事处转来一个信息,一位李姓老太多次到办事处找领导,说儿子是包工头,但是不养她,让她现在和智力有些残疾的二儿子在外捡破烂。 

  对李老太的事情,李冬梅是熟悉的。此前因为赡养问题,李冬梅做过一次调解。当时规定每月由李军给老人100 元钱,30斤面。如今,随着物价水平的提高。李老太要求提高赡养费,在家要了几次,大儿子不愿意增加,所以李老太就想到去找政府。 

  问题出现,必须立刻解决。李冬梅第一时间去找李军,结果却吃了“闭门羹”。 

  一次不行两次,屡次被拒之门外的李冬梅,倔脾气“蹭”得就上来了。她找到了和李军认识的一位村干部,让他转告李军两句话:第一,不见面可以,马上把应该给老母亲的赡养费一分不少的按时结清;第二,既不见面沟通又不想给钱,那就等着法院上见! 

  李冬梅后来说,她已经想好了,李军始终躲避,她就真带着李老太上法庭。 

  或许是李冬梅的凛然正气震住了李军,他约定了碰面的时间和地点。“只要见了面, 什么事都好谈。”李冬梅发挥她的调解水平,向李军详细讲清了不赡养父母的后果,并让他考虑一下“这样对待生养自己的妈妈”到底是不是应该?在李冬梅于情于理的耐心细致调解下,李军认识到了错误。 

  长达一个月的调解后,李老太和大儿子李军重回亲情轨道。李军每月给妈妈500元赡养费。李冬梅并没就此打住,而是协调民政部门,为李老太的智障二儿子办理了低保,解除了李老太和大儿子的后顾之忧。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长达26年的基层调解工作,李冬梅创立了“四化”调解法:调解工作制度化;法律法规通俗化;调解程序规范化;回访制度经常化。  

  只要辖区内有纠纷出现,她都会和村级调解员一道,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平息一场又一场纠纷,还辖区群众一片安宁。从事调解工作以来,李冬梅平均每年调解的纠纷都达40余起,在基层化解了大量的矛盾。 

  热情:让邻居回归和谐 

  2008年,大龙湖开始成为徐州市行政政务中心,市委市政府搬迁到此,这里开始成为一片欣欣向荣的新城区。 

  目前,大龙湖辖区重点单位多、流动人口多、弱势群体多、上访人员多、民间纠纷矛盾多,针对这种特性和所带来的压力,李冬梅秉承“凡事都要有章可循”的原则,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办法,增进人民调解工作互通、互融、共抓、共管工作模式,提升了街道社区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至今,居住在汉源国际华城的居民陈女士,依然记得李冬梅当时帮助她进行矛盾调解的事情。 

  “我记得当时矛盾成功解决后,我特意请吃饭,她没答应。”陈女士说,她后来又约了几次,均被李冬梅婉拒了。 

  李冬梅说,“公是公,私是私,吃你的饭我就是违反政策了,不是不给面子,而是规定不允许。”这样的回绝方式也一如李冬梅的性格。 

  陈女士实在拗不过,为了表达心意,就做了一面锦旗送给李冬梅。这次,李冬梅高兴的收下了,并把锦旗挂在了办公室里。“群众口碑比啥都重要。” 

  其实,陈女士的这件事并不大,起因在于她家二楼邻居在楼层公共影墙上安装了2台空调外机,没有安装在开发商预留的指定位置。空调运转后,2台外机的噪音特别大, 吵得陈女士一家三口无法安睡。在多次协商未果后,陈女士找到大龙湖司法所,希望司法所能够帮助他解决这一困扰多日的难题。 

  群众问题无小事,李冬梅对此非常重视,在向云龙区司法局汇报后,她组成调解小组进入调解程序。 

  在调解小组的耐心调解下,陈女士及二楼邻居达成谅解,双方都认为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应该和睦相处,互相给予帮助和便利。随后,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书, 约定由陈女士出资支付挪机费用,二楼邻居配合将2台空调外机挪至开发商预留的指定位置。 

  但是约定后,对方当事人迟迟不予履行,陈女士只好再次找到李冬梅。 

  说好的事怎么能不履行呢?李冬梅风风火火的赶到现场,喊来物业公司经理,再次来到二楼邻居家摆事实讲道理,让对方明白信用重要性,督促履行调解协议。 

  最终,当事人同意挪机。李冬梅现场看着安装工人将 2台空调外机挪至指定位置。经现场测试,噪音听不到了,困扰陈女士一家的难题终于解决了。 

  26年来,无论是重大疑难纠纷,还是普通邻里矛盾。李冬梅始终做到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严格调解与灵活处理相结合,努力做到小事不扩大,大事不激化,力争给每个当事人一个公正公平的说法和交待。   

  没有高唱的赞歌,没有冲锋陷阵的奋勇,也没有感人肺腑的动人事迹,她在调解工作这一平凡的岗位上,凭着对工作的执着,对百姓的热情,做着一名基层调解人员日复一日的工作。 

  追梦:让法律温暖和煦 

  “你为什么参加这次司法助理员的考试?” 

  “我为了运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更好的为父老乡亲服务!” 

  这是1998年的全省基层司法助理员招考面试时,当时 26岁的李冬梅和考官的一段对话。 

  此时,李冬梅已经在铜山县棠张法律服务所从事法律服务工作4年。仅有高中毕业学历的她,面对系统的法律知识感觉十分吃力,于是参加了法律专业的自学考试,并在1997年6月拿到专科法律文凭。 

  次年,全省充实基层司法行政队伍,李冬梅参加了国家公务员考试,成为一名基层司法助理员。 

  虽然距离那场考试已经过去了22年,不过李冬梅还是清晰记得面试时她说过的那句话。这些年来,她始终未敢忘记,一直遵循着当初的誓言。 

  1998年9月,李冬梅调入铜山县潘塘镇司法办任职司法助理员,开始独立处理民事纠纷。但当面对一些较复杂的纠纷和案子时,她还是感到有些力不从心,又报考了南京大学的法律专业本科段的自学考试。干中学,学中干,逐渐成为调解方面的行家里手。 

  1998年任职司法助理期间,李冬梅所在的潘塘镇下辖 24个村,常住人口6万余人,她经常骑着自行车深入农村进行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知识宣讲活动,共深入基层进行法律知识宣讲活动达300余场次。 

  2010年,为了适应城镇基础司法所建设的需要,李冬梅多次给分管领导反映,和综治办一起争取资金50万多元建成了大龙湖政法大楼,人民调解所需的基础设施,调解室,办公室档案室一应俱全,所需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录像机等也同时具备。 

  同时,在李冬梅的努力下,各社区也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组织、治保组织、联防组织,使街道及村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走上正规化轨道。虽然调解是被称为“没钱没权跑断腿,不吃不喝磨破嘴”的苦差事,但这差事李冬梅干的精彩。“咱这儿现在是行政村和城市社区集中的区域,一旦有纠纷,你得让大家第一个想到你、找到你,你还得要及时、耐心化解纠纷。”李冬梅这样要求辖区的人民调解员。 

  在多年工作经验基础上,李冬梅提出了与综治办联合实行了“矛盾联调、治安联防、问题联治、平安联创”的四联机制以及“矛盾纠纷、治安问题、不稳定因素不间断滚动排查的”三排查机制。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李冬梅所在的大龙湖街道辖区,已经多年没有出现“民转刑” 案件。26年过去了,李冬梅说,几乎不变的生活模式时时提醒她牢记自己当年的梦想与承诺:用自己所学法律知识,帮助父老乡亲。 

  个人感悟 

  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26年,调解各类纠纷1千余件,力求每一起纠纷,都是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使双方当事人横眉怒目来,握手言和去。有人戏称:调解工作是“没权没钱跑断腿,不吃不喝磨破嘴”的苦差事。但我认为所有的工作只要想做好没有不苦不累的,人民调解工作,解决千家万户的矛盾纠纷,能使老有所养、夫妻和好、邻里和睦、社会安定,再苦再累也值得。我觉得我所做的工作是每一位基层司法所所长的日常工作,组织给了我这么多的荣誉,我唯恐对不起党和人民对我的期望与信任,唯有不忘初心,继续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岗位上努力工作,发挥余热,更好地为辖区百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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