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凤环:用责任与担当书写检察华章
2021-06-11 11:22:00  来源:徐州政法

   

  她是手持利剑、严打犯罪的人民检察官,也是善解人意、循循善诱的“爱心妈妈”,她就是徐州市优秀检察官、优秀公务员、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徐州市丰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马凤环。 

  剑指犯罪执法为民 

  从事检察工作以来,马凤环先后在侦查监督科、案管科、未检科工作,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九百余件,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无论案件大小,无论卷宗厚薄,她始终坚持认真、细致地审阅,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在办案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证据标准,确保案件质量,争取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她先后主动承担办理了持枪抢劫金店案、杀医案、团伙贩毒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电信诈骗案、非法制售假发票案等一系列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吃苦耐劳、察微析疑的工作精神,切实办好每一起案件,让每一名犯罪分子都受到法律的惩处,严厉打击了各类危害社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办理的陈某某奸淫幼女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依法严惩了犯罪,最大限度的维护了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她也被徐州市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 

  创新机制服务大局 

  为了更好的开展各项检察工作,提高工作质效,她积极发挥表率作用,不断探索 办案新机制,印制了各类法律文书范本,对手写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实现了综合工作运 作电子化,台账信息分类规范化。同时,积极探索轻微刑事案件捕前调解、案件风险研 判、主动听取辩护律师意见、“两法衔接”、“双打”等各项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了网络电信诈骗、网络销售假烟、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完善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 的办案程序、邪教案件办理中的相关问题等信息、调研,切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 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专项监督活动,继续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切实防范案件办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为非公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提高了案件质量和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被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十佳侦查 监督办案能手”。 

  化身使者守护明天 

  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以来,她积极转变工作理念,带领全科人员按照“捕、诉、监、防、教”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目标,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用执着和真情为那些“少年的你”送去温暖和阳光,用宽容和爱心唤回那些迷途的羔羊,让他们重拾信心、梦想和未来。通过办案她依法对59 名未成年人做出不起诉,对45名未成年人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并通过监督考察和跟踪帮扶,均无一再犯。通过训诫、教育矫治的方式时刻关注孩子的“再成长”,先后帮助40余人重返校园,为32人提供就业指导、生活安置等。如办理的一名高三学生非法制造、买卖弹药案,后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山东艺术学院环境设计专业,并获得多项奖励 ;办理的一名参与打架斗殴的未成年人,后成为勇救落水女孩,见义勇为的社会典范。办理的王某某等13人聚众斗殴案,在充分开展社会调查和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对王某某等13人分别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和不起诉决定,并联合家庭、社区、关工委等签订《考察帮教协议》和《观护帮教协议》,结合各人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帮教档案,进行全方位、动态化、多元化的帮教考察,并对表现突出的李某等4人依法缩短考验期。后王某某等13人均顺利通过考验期,10人成长为优秀大学生,分别获评“战役最美科院青年”“三等奖学金”“青协志愿者”等,1人通过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培训,3人成功就业。该案被推荐参评最高检附条件不起诉指导性案例。 

  整合资源构建体系 

  针对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她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将指控式诉讼转变为说理式诉讼,寓教育感化于办案中;将执法重点由走完诉讼程序转变为化解矛盾,尽量减少社会对抗;将执法手段由偏重打击转变为感化挽救,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承前启后的优势。通过提审、庭审等机会,开展释法说理、法治宣传,借助心理学、教育学的蓝天志愿者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和测评,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她起草制定了《关于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站式”办理工作办法》《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入住旅馆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等机制,加强与团委、妇联、教育、民政等部门的对接,强化犯罪预防和帮教职能,探索建立了未成年人社会化支持体系。通过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身心康复等先后为28名成年被害人申请45万余元司法救助金,对14名未成年人开展社会救助。 

  法治巡讲青春护航 

  她带领未检干警,组成法治巡讲团,制作法治宣讲的 PPT和视频,印制宣传资料和卡片,先后到丰县实验中学、丰县群益中学、丰县首羡中学、丰县实验小学、丰县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地开展“提高保护自我意识,远离违法犯罪侵害”的专题报告和防治校园欺凌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并和团县委、县法院联合举办“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 开展50余场法治巡讲,受教学生达二万人次,切实增强了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了自我保护能力。她指导的丰县中等专业学校在第四届徐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模拟法庭大赛中获得金奖,并获评省级优秀指导老师。 

  在以后的工作中,马凤环将和她所在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团队,在上级检察院和丰县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高扬法治之帆,为青春保驾护航,为明天托起希望! 

  个人感悟 

  生命的本身并不特别,是价值赋予她灵气与色彩,生命的价值是每个人自己创造的,只有依靠自我的执着与追求,才能做好人民满意的检察官。我选择了从检之路,就选择了一种责任和担当,十余年的检察历程,我用自己的信念和行动践行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誓言。“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关心下一代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未检工作是有温度的工作,帮助未成年人树 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与孩子们在一起,是我的工作,也是我的希望,更是我的幸福。作为一名未检检察官,我将继续秉持未检初心,以求新求变的思想和永不止步的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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