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提海:法律是他永恒的信仰
2021-05-25 09:09:00  来源:徐州政法
   
  周提海同志,男,1978年6月出生,汉族,江苏徐州人,本科学历,法学学士,中共党员。自1998年8月进入铜山法院工作以来,历任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现任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
  曾先后荣获“全省优秀法官”“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全市优秀青年法官”“全市十佳法官”“全市政法杰出卫士”“铜山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并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荣记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该同志的先进事迹如下:
  扎根基层当群众“贴心人”
  周提海同志在法院工作的22年时间里,有20年都在与老百姓最为贴近的基层法庭工作。俗话说“一场官司一世仇”,基层法庭审理的案件多为家庭邻里纠纷,村民法律意识普遍淡薄,加上人情社会的现状,都决定了调解仍是 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最佳途径。多年的基层法庭审判经历,使周提海对“法理”与“情理”的关系有着更深的理解和认知,他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把调解贯穿于审判的全过程,尤其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尽可能地钝化和消弭矛盾纠纷,力争达到“案结事了”的最佳效果。多年来,不论是结案数量还是案件质效,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受到辖区政府和当地老百姓的一致好评。
  用真诚的态度打动群众,用接地气的语言开导群众,以耐心倾听消解群众的对抗情绪,是周提海同志做群众工作的制胜法宝。在朱某夫妻诉儿子儿媳人身损害赔偿及赡养纠纷案件中,经朱某家族长辈和民调组织多次调解均未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且不愿与对方见面。分析研判案情后,周提海决定分别对双方开展调解工作。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了解双方之间矛盾真正的症结所在后,指明双方各自的责任和行为上的错误,向他们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反复对当事人进行思想情感上的疏导。“家和万事兴,对家人应该多一些理解、多一些包容、多一些关心,相处了十几年的感情多么难得和珍贵啊,怎么能说断就断呢?”周提海情真意切、语重心长地对朱某夫妻及其儿子儿媳说。从下午2点到晚上9点,周提海往返朱某及其儿子家达七个来回,最后原、被告双方均被他的耐心和真诚所感动,也认识到了各自的问题,并愿意主动修复关系,案件得以成功调解,一家人和好如初。
  周提海同志积极创新调解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如一起上门女婿继承案件,他指导承办法官根据具体个案的特点灵活运用调解方法,使亲情得以延续,让群众感受到更有“温度”的法律。该案中,他以弥补亲情、化解矛盾为工作目标,针对哥哥弟弟的性格、感情和诉求的不同点,对事实和证据上处于劣势的哥哥进行释法明理,耐心劝说其不要赌气,认清当前的形势;邀请人民调解员对更占优势的弟弟从追忆情感方面着手调解,使其换位思考“上门女婿”哥哥的不易之处。他了解到哥哥对妻子不肯松口的担忧后,积极沟通协调,进行了长达四个小时的调解,使兄弟二人解开思想上的疙瘩,敞开心扉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最终冰释前嫌,达成了调解协议。此案被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推介,在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家事审判系列节目中播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周提海常说,“以和为贵是家事审判的初衷,‘案结事了人和’是考验每位家事法官功力的标准。”
  除了对个案精准“把脉”外,周提海同志还认真钻研如何对类案进行对症“开方”。离婚纠纷案件具有一定的共性,很多当事人之间的感情并未达到破裂程度,只因一些生活琐事而在一气之下闹到法庭。周提海曾通知六对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一起到庭参加调解,让他们暂时从自己婚姻的困境中“跳出来”,听听别人的婚姻故事。调解结束后,当事人都纷纷表示明白了“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每个家庭都有不幸的事”,对婚姻也有了更深的理解。最终,有四对夫妻重归于好,两对夫妻虽然仍然选择离婚,但也能心平气和地达成离婚协议,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形成一致意见。
  妥善解纷做企业“保护神”
  2018年9月,周提海同志调到铜山法院民二庭,担任民二庭庭长。铜山辖区面积大,且经济发展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铜山法院商事审判尤其破产审判压力巨大。作为民二庭庭长,周提海同志始终坚持大局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勇挑重担,努力为辖区经济转型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在服务改革发展中彰显司法担当。
  随着商事案件办理数量的增多,周提海同志越发真切地感受到,涉企案件的处理极有可能直接影响到企业未来的生存与发展,进而影响当地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因此,周提海一直秉持慎用诉讼保全措施原则,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如河南甲公司与徐州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甲公司通过受让河南乙公司的债权,申请冻结徐州某公司的银行账户300余万元,正值徐州某公司“新三板”上市时期,冻结账户会导致其无法上市。作为承办法官,周提海没有机械办案,经审查后发现,徐州某公司以同一事由在外地起诉了河南乙公司,而甲公司、乙公司住所地一致,甲公司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且坚决不同意解除冻结,也不同意以房产置换保全。周提海细致审核了案件的法律关系和证据,综合判断甲公司败诉可能性大,极有可能是恶意保全,随后周提海联系了为甲公司提供担保的保险公司,向其阐明法律风险,告知其因保全引起损害赔偿纠纷适用过错归责原则,建议保险公司根据证据和案情综合判断担保风险。保险公司认真考虑后主动申请撤回担保。由此,徐州某公司账户的冻结得以解除,避免了重大财产损失的发生。周提海说,“公平正义是在我们法官审判执行的过程中得以实现的,我们应当担起重担,才能无愧于人民法官这个光荣称号。”
  在处理劳资纠纷案件中,周提海同志坚持保障企业生存发展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并重,合理平衡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对暂时存在困难但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尽量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鼓励企业和劳动者共渡难关。如周某等四人诉某企业劳动争议批量案件,周某等四人提出的要求较高,企业表示难以承受。在此情况下,周提海主动与社保部门沟通协调,由企业为四原告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免除了原告的后顾之忧,同时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企业支付了工人部分经济补偿金,原告的利益得以保障,被告企业也减轻了负担。原、被告双方都十分满意,四个案件均圆满调解结案。
  妥处破产案件做“有心人”
  周提海同志一直以保障民生为基本原则和出发点,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破产财产处置路径,以“资产价值最大化、处置方式最优化”为工作理念,不断创新资产处置方式,力争实现对全体债权人利益的平等保护和社会资源的最大节约。如在某钢铁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中,周提海看到了该钢铁企业破产中现存“产能”巨大的使用和交换价值。为充分利用该企业资源效益,增加债权人可分配财产,在院领导的支持下,他大胆采用“破产不停产”的租赁资产处置方式,主动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最终使企业继续平稳生产经营、设备顺利交接,妥善解决了 1200余名在岗职工的就业问题,并为企业增加收入1000余万元。敏锐抓住全国去产能调结构的契机,通过多轮谈判 , 从苏南城市为企业争取停产补贴2亿元,大大提高了债权人的受偿率。
  加州玫瑰园曾经是知名的房地产项目,吸引了众多的购房者,但因开发公司中佳公司资金及股东内部纠纷导致烂尾,众多业主倾尽家底缴纳了数十万购房款,但房屋却化为泡影。业主最基本的住房保障利益,是头等的民生大事, 对相关企业如果一破了之,业主长期期望的住房将化为泡影,且房价已从原先的每平方米三四千元上涨到每平方米八九千元,很多业主会买不起房,业主的利益将受到严重损害。在院领导的指导下,周提海带领审判团队对中佳公司等破产房地产资产企业采取“复工式” 处置方式,招募投资人对烂尾楼房复工建设,监督复工人通过加快复工建设,将建设后的楼房按原合同原价格交付给业主,安置业主200余户,最大程度的维护了业主的权利。
  牛头山铸业公司、利国钢铁公司曾经红火一时,职工在此工作数年,主要收入都来源于工资收入,一朝破产,职工家庭生活将受到重大影响。在涉及到劳动密集型企业破产案件中,着重企业职工的生存权益的保障。一是加班加点,指导破产管理人加快工作进度,核算职工债权。二是由于公司职工档案不全,导致部分职工工作年限无法计算,进而影响到经济补偿。他指导管理人突破常规,灵活办案,通过多种算途径核实职工在职情况,依法合理确定职工经济补偿金。三是指导提前兑付了牛头山铸业公司、利国钢铁公司、龙远公司三大钢铁破产企业3200余名职工债权6500余万元,确保职工民生权益。
  打击套路贷当好“排头兵”
  为系统治理“套路贷”违法犯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江苏省高院自去年9月起在全省法院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套路贷”、非法放贷、高利贷及其伴生的虚假诉讼等问题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表现得最为集中、最为严重,不仅严重妨害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也严重损害了诉讼秩序和司法公信。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铜山法院所有民间借贷新收案件都集中由民二庭审理,此类案件数量多、甄别难度大、信访隐患多。作为庭长,周提海深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他第一时间召开部门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并组织法官对过去三年多已审结的民间借贷案件开展“回头看”,认真甄别排查“套路贷”虚假诉讼。他参与制定了铜山法院“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探索建立“套路贷”虚假诉讼源头治理长效机制。
  周提海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铜山法院实际,按照“一案双查”“一案一表”的工作原则,严肃、认真、负责地评查相关案件,对案件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地审查,并根据评查结果建立正常案件库和重点案件库。“一旦发现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的案件或线索,一定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做到有错必纠、应移尽移,全力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他态度坚决地在全庭会议上说。截止到目前,铜山法院已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12件。
  除为下一步严惩犯罪做好案件排查、移送等工作外,周提海还把“套路贷”虚假诉讼整治活动与法制宣传结合起来,依法惩戒在“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排查过程中发现的虚假陈述、伪造证据等行为,并通过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全社会发布多期通报,以有效树立和维护司法权威,营造诚信诉讼的良好氛围。如金某等人与徐州某丝绸公司民间借贷案,周提海在组织质证过程中发现证人孟某对借条出具、转账和签名盖章等情况多次作虚假陈述,遂依法对孟某上述行为罚款50000元并发布相关通报。
  团结同事成知心“老大哥”
  忠于宪法和法律,忠于国家和人民,是周提海同志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人民法官对自己提出的要求。周提海同志在工作上不敢有丝毫懈怠,始终坚持初心,尽职履责,同事们对他的评价是“工作认真、任劳任怨、极富人格魅力”。多年来,周提海将人民法庭庭长的职责使命扛在肩上,不仅立足岗位做好审判工作,勇挑重担办理庭内重大疑难案件,还全面加强庭务管理,抓好业务、带好队伍。通过一系列举措,努力将人民法庭建设成为服务发展一线和基层群众的坚强堡垒。在其带领下,张集法庭被省、市两级法院表彰,三堡法庭、民二庭被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他所历任的部门,都建成了一支具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优秀团队,这个团队的核心正是周提海,他是全院有口皆碑的知心“老大哥”。他每次开完庭刚回到办公室不久,就被庭里其他年轻的法官团团围住,大家遇到疑难复杂案件都喜欢向他请教,因为周提海不仅业务能力强,而且为人热情真诚,经常主动帮助同事分担工作。即便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同事们尤其是年轻法官们,也都愿意将工作生活上的困惑和烦恼向周提海倾诉,他一定会在耐心倾听后帮大家分析问题并给出自己的建议。“周庭长是我们的领导,更是我们的家人,不论找他什么事,他都会尽他所能地提供很多有益的帮助,给我们极大的关心和鼓舞!非常感谢他!”庭里的同事们纷纷由衷地说道。
  22年来,周提海同志共审结各类案件近6000件,办案数量在全院一直名列前茅,调撤率超过70%,且无一起错案或不合格案件。无论是剑拔弩张的群体性纠纷,还是鸡毛蒜皮的家庭邻里矛盾,周提海总能依据法理,讲清事理,公正了断。法律是他永恒的信仰,正义是他不懈的追求,他在审判岗位中努力实现职业生涯和人生价值的升华。
  个人感悟
  二十余年法院工作经历,多少个不眠之夜,埋首案卷,多少个炎夏寒冬,外出调查。见证了当事人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收获了当事人的感谢,也有当事人的不解,但我始终坚守公平与正义,爱岗敬业。法官要坚定法治自信。“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 民族有希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人类制度文明史上的伟大创造,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官要有勇于担当精神。加强自身的职业素养 和丰富自己的学识储备,应对新类型的案件的审判,立足司法职能,服务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法官要有作人民公仆的崇高情怀。温情司法,充分体谅当事人的利益诉求。以耐心,诚心去处理当事人的纠纷,以情释法,以理释法,争取做到胜败皆服, 定纷止争。坚持能动司法,对缺乏法律知识的当事人,要充分行使释明权,引导当事人更加完整合理的表达诉求。主动调查取证,弥补当事人诉讼能力的欠缺。法官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案件无大小,百姓利益并无小事。要具备精品意识,确保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特别是判决书,法官必须字斟句酌、慎之又慎,摆事实,讲道理,明法理,掂轻重,让当事人胜的清楚,输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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