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邳州警方打掉了一个在大运河盗采河砂的犯罪团伙。央视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还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案件回顾
邳州警方在大运河巡查时发现,有5艘船舶形迹可疑,遂立即调派警力从水上和陆路两处联合执法进行拦截处置。
@邳州市公安局水管大队副队长宋长喜:在我们的追逐下,犯罪嫌疑人为毁灭罪证,将其中一艘采砂船灌水沉没,现场查获1艘采砂船及3艘运砂船,现场查扣了非法开采的新鲜河砂1000余吨。
民警介绍,这类非法采砂船是由普通货船改装而成,船身前部装有隐蔽性较好的可伸缩型吸砂泵,从外型上看与普通货船无异。这类非法采砂船俗称“幽灵船”、“潜水艇”,一夜能盗采河砂1000余吨。
由于打击严厉,不法分子一般在夜间或利用大雾等特殊天气进行非法盗采。
@犯罪嫌疑人皮某:在天气恶劣,下大雪、下大雾的时候,警察巡逻不方便,再就是春节期间大家都在过节的时候,进行盗采。
警方审讯查明,从2020年10月开始,犯罪嫌疑人皮某伙同孙某、姬某等人,利用改造的船只,趁冬季大雾、大雪天气,以及春节时机,在大运河内非法盗采河砂10余次销往外地谋利,涉案总价值近500万元。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查扣涉案船舶7艘。
邳州市京杭大运河段黄砂资源丰富,为保护生态环境,水利部、国土资源部等早在2015年就明文规定,禁止在邳州大运河段采砂,但为了暴利,仍有不法分子铤而走险。
@邳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张鸿昌:我们将持续深入推进公安护航生态治理行动,充分发挥打击职能,依法惩治生态环境犯罪,为保护好京杭大运河水域生态环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非法采砂是怎样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