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追溯到2019年,坐落在沛县杨屯镇的一家煤矿公司因长期开采煤炭,导致附近四个村庄的部分土地出现塌陷,经与村委会协商,约定煤矿公司一次性补偿3696户村民土地复垦费和农作物损失费共计470余万元,并已支付完毕。
时隔数月,村委会得知关于采煤塌陷地的补偿,相关部门出台了新标准,并且新标准高于前期煤矿公司的补偿标准。村委会认为村民们吃了亏,于是要求煤矿公司按照新标准继续进行补偿。
“前期补偿时,新的补偿标准尚未公布,并且当时我们的补偿标准也是高于老的补偿标准的。现在村委会又要求我们补偿,实属无理取闹。”煤矿公司对村委会出尔反尔的行为很是不满,双方互不相让,僵持不下。
李魁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如果该群体性纠纷处理不当,不仅会影响到煤矿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还会给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
为了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尽快做到案结事了,李魁首先想到了诉前调解。但经过一个月的来回拉锯,双方对补偿一事还是无法达成共识。
李魁及时转变工作思路,先对其中一起案件立案受理,采用示范诉讼的方法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纠纷的解决。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李魁仍然将调解工作贯穿在案件审理过程之中。2月1日是该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最后一天,李魁决定再做最后一次努力,于是又一次组织双方到庭参加调解。
因为涉及人员众多,李魁将村委会及村民代表安排在一个法庭,将煤矿公司相关人员安排在另外一个法庭,同时还邀请杨屯镇矿办负责人、公司矿办科、分管副镇长联合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最后,在情理法的并融下,双方达成一揽子协议,其他案件也随之调解成功。
历时近半年,该批涉及3696户村民的群体性纠纷以煤矿公司再补偿49.70万元圆满化解。
群体性纠纷如果处理不当,极易引发信访,影响社会稳定发展大局。李魁向记者介绍:“群众性纠纷的当事人在利益上具有共通性、心理上具有从众性。我们会根据当事人的意愿,选取一个或几个典型案件作为示范案件,精细审理,形成判例或调解方案,后期再对等候处理的其他案件进行裁判或调解,以实现‘审理一案,化解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