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4日凌晨,徐州市铜山交警大队机场路中队民警在工作中查获两名醉驾,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两个人开的是同一辆车。
2月4日零时许,铜山交警大队机场路中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他的车辆在一家烧烤店门口,倒车时碰到一辆车,他已经开车离开了现场,现在观光路上停着。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观光路张集段,发现路边停着一辆灰色面包车,两名男子见警察来了,赶紧围了上来,浑身酒气。
经调查张某和薛某系朋友关系,春节前夕相聚在一起喝酒畅谈,酒足饭饱准备返回,张某倒车碰坏别人的车后,驾车逃逸。途中车主薛某担心交警找到自己,劝说张某投案报警,于是张某把车停在马路中间。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薛某承认自己也酒后驾驶,当时他发现张某将车停在马路中间很危险,就把车向前开了100多米在路边停了下来。
经酒精吹气检测张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25. 1mg/100ml,薛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85. 5mg/100ml。二人均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警方提示
酒后挪车也算醉驾,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只要将车驶离车原位,就可以认定有了驾驶行为。而只要驾驶人饮酒后在道路上有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即构成酒驾。因此,驾驶人饮酒,无论是车辆挪车还是低速行驶,均属于酒驾。有时候明知自己喝醉了,因为车辆停放不当,担心会被刮蹭等,只想简单的挪一下车子,可是若此时被抓到,也属于酒驾。
据悉,85%以上的涉案醉驾人员属于在喜庆仪式或者朋友聚会中,因碍于情面或者明知故犯,存在侥幸心理,最终导致醉驾案件的发生。所以,喝酒之后千万不要轻易去挪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