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2003年立案执行的民事案件,徐州市铜山法院几任执行法官锲而不舍,终于在近日予以执结。
“真假”被执行人
2002年1月,被执行人王某功与申请人林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林某受伤。铜山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功应赔偿林某医疗费等共计31000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功未履行义务,2003年2月林某申请强制执行。
判决书中王某功出生年月不详,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却为“王某亮”, 且该村确有王某亮其人。被执行人也以王某功的名字起诉交警部门,要求确认自己非王某亮,导致被执行人身份问题难以确定。
经调查核实,被执行人王某功与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王某亮应为同一人,分别是户籍名和常用名,同村的王某亮非涉案人员,就此,被执行人身份得以确认。
执行法官的“心结”
身份明确后,王某功仅于2005年交纳2000元后就长期躲避执行,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几任执行法官均下力气执行,却始终找不到王某功的下落,案件一直没有取得实质进展,法院无奈予以中止执行。
对于这起长年积案,执行法官们从未放弃。“案件标的不算大,只要坚持不懈,反复找寻,就一定能够取得进展”成为执行法官们的共识。
随着全市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持续推进,铜山法院再次将该案作为重点案件专项督办。
审执协作终执结
现承办人孔祥进法官接手此案后,于2020年10月13日、19日先后两次到被执行人家中,仍未找到人。但意外的是,第二次其家中大门打开,仅堂屋上锁。
孔祥进将这一情况上报,杨刚华局长分析认为被执行人近期可能在家,遂安排利用凌晨集中执行的时机再次找寻。
功夫不负有心人,10月22日凌晨6时许,孔祥进法官团队通过铰钳断锁将“偶然”回家的王某功在家中抓获。
王某功到案后,执行干警立即对其采取高压态势,先后到派出所和医院采集指纹并进行核酸检测。曾参与处理此案的郑集法庭万小永庭长主动协助执行,共同向被执行人家人进行法律释明,陈述利害关系,驻庭调解员汪河也协调被执行人所在村干部一起做工作。
最终,经过一天的反复协商,双方同意再付85000元了结纠纷。
当晚7时许,孔祥进和万小永在市区某地找到申请人,申请人出具结案声明,一起长达17年的执行案件终告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