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检二十载,她先后在公诉、侦监、研究室、未检部门工作。在办案一线表现突出,曾荣获徐州市十佳公诉人、徐州市侦查监督能手、徐州市优秀法治副校长、“三五普法”先进个人等荣誉。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从事未检工作以来,她始终坚守初心,拓宽检爱外延,将司法保护精神落实到未检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走进心扉 · “未”爱护航
呵护未来,点亮心灯。基于这份初心,李玲认真办理每一起案件,用心挽救每一个孩子。她曾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曹某因为13岁的继子小明不服管教,气急攻心,遂持刀将小明及其母亲砍至重伤,曹某15岁的亲生女儿小芳现场目睹了惨案的发生,心理遭受重创,从此变得沉默不语。
案件已经办结,但是李玲一直陪伴着小明和小芳的成长,直到二人顺利的初中毕业,正常的回归社会。爱,是走入孩子心灵的有效途径;爱,是助力孩子成长的最好阶梯。只有用爱架起沟通未成年被害人的桥梁,才能走进孩子的心扉,打开他们的心结。
温情司法 · “未”爱引领
“每种色彩都应该盛开,别让阳光背后只剩下黑白,每个孩子,都应该被疼爱,他们是我们的未来”。这是歌曲《最好的未来》中的歌词,也是李玲的心声。为了一种最朴素的情怀——为了孩子,坚持一种最执着的信念——办的不是一个案件,而是一个孩子的人生,她以爱做铺垫,用法做基石,渴望做麦田里的守望者,帮助那些迷路的孩子,找到正确的方向,守护他们健康成长。
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一名检察官的职责,但讯问时每每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稚嫩的脸庞,迷茫的眼神,李玲发现,剖析他们犯罪的原因,帮助他们行为矫正、重返正途更加任重而道远。她认为执法有尺度、司法有温度,一名优秀的未检人,不应仅仅是严肃的检察官、慷慨激昂的“国家公诉人”,更要努力成为“国家监护人”。
让青少年像春天里的花朵,纵使经历风雨,依然可以安然绽放,李玲以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未检人的情怀。构建未成年人成长的法治环境,用法治的阳光雨露,共同呵护祖国花朵健康成长,她和众多未检人一样,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