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玲:“未”你守护,检爱护航
2020-05-28 16:18:00  来源:泉山区检察院
 

  从检二十载,她先后在公诉、侦监、研究室、未检部门工作。在办案一线表现突出,曾荣获徐州市十佳公诉人、徐州市侦查监督能手、徐州市优秀法治副校长、“三五普法”先进个人等荣誉。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从事未检工作以来,她始终坚守初心,拓宽检爱外延,将司法保护精神落实到未检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走进心扉  · “未”爱护航

  呵护未来,点亮心灯。基于这份初心,李玲认真办理每一起案件,用心挽救每一个孩子。她曾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曹某因为13岁的继子小明不服管教,气急攻心,遂持刀将小明及其母亲砍至重伤,曹某15岁的亲生女儿小芳现场目睹了惨案的发生,心理遭受重创,从此变得沉默不语。

  在依法办理案件的同时,李玲对小明和小芳始终牵挂在心,多次到医院看望小明,积极为其申请司法救助,并联系心理咨询师多次与小明、小芳沟通,对二人开展心理疏导,帮助他们抚平心灵创伤,这是泉山区院对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及对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的其中一例。通过努力,小芳终于敞开心扉,把内心的无助、害怕和对父亲的担忧宣泄出来。曹某得知小芳的情况后,愿意认罪认罚,积极改造,并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表示深深的感谢。

 

  案件已经办结,但是李玲一直陪伴着小明和小芳的成长,直到二人顺利的初中毕业,正常的回归社会。爱,是走入孩子心灵的有效途径;爱,是助力孩子成长的最好阶梯。只有用爱架起沟通未成年被害人的桥梁,才能走进孩子的心扉,打开他们的心结。 

  温情司法 · “未”爱引领

  “每种色彩都应该盛开,别让阳光背后只剩下黑白,每个孩子,都应该被疼爱,他们是我们的未来”。这是歌曲《最好的未来》中的歌词,也是李玲的心声。为了一种最朴素的情怀——为了孩子,坚持一种最执着的信念——办的不是一个案件,而是一个孩子的人生,她以爱做铺垫,用法做基石,渴望做麦田里的守望者,帮助那些迷路的孩子,找到正确的方向,守护他们健康成长。

  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一名检察官的职责,但讯问时每每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稚嫩的脸庞,迷茫的眼神,李玲发现,剖析他们犯罪的原因,帮助他们行为矫正、重返正途更加任重而道远。她认为执法有尺度、司法有温度,一名优秀的未检人,不应仅仅是严肃的检察官、慷慨激昂的“国家公诉人”,更要努力成为“国家监护人”。  

  

 

   让青少年像春天里的花朵,纵使经历风雨,依然可以安然绽放,李玲以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未检人的情怀。构建未成年人成长的法治环境,用法治的阳光雨露,共同呵护祖国花朵健康成长,她和众多未检人一样,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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