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司法部下发《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司法通〔2020〕9号,徐州铜山区三堡法律服务所主任王超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王超,41岁,中共党员,现为徐州市铜山区三堡法律服务所主任,兼任徐州市铜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该同志自2005年起,就与法律援助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他热心法律援助工作,15年来高质量完成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各类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出很大贡献。
爱岗敬业,带头做表率
作为法律服务所主任,王超长期参与铜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前台的免费法律咨询、文书代书工作,他时刻本着“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的工作原则,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耐心解答法律咨询,帮助群众解决法律方面的问题。日均接受法律咨询5件、代写法律文书3件,并接受法援中心指派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年均办案量在20件以上。15年来,经他承办的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达 320件,为困难群众免费代写法律文书1050份,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达350万元。由于他服务群众热情,代理案件认真负责,赢得受援人一致赞赏,为其他法律工作者做出表率。
刻苦学习,术业有专攻
为更好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把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更有质量,让当事人更满意,王超自费购买法律书籍,工作之余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刻苦钻研法律援助案件业务知识。为提高劳动争议类案件的办理水平,他先后购买《劳动法典》、《工伤赔偿》《劳动争议实务操作与案例精解》《劳动纠纷裁判思路与规范解释》等25本法律书籍。白天工作忙,就利用晚上时间,常常研读到深夜。王超表示,自己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只是为了在代理案件时能帮助当事人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满意自己的法律援助,让法律援助这项便民惠民工程走进当事人心中。
为民解忧,办案获肯定
当事人心中有杆秤。王超解决了当事人的法律难题,当事人纷纷向王超送来锦旗表示感谢。近年来,他共收到锦旗 15面。这些人中,有十几岁的未成年人,因获得人身损害赔偿金表示感谢的;有三四十岁的中年人,因索要劳动报酬成功表示感激的;有八九十岁的耄耋老人,因赡养案件得到圆满解决表示感恩的,一面面锦旗表达了当事人的心声,不仅是对王超办案的满意,也是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肯定和支持。
不负韶华,只争朝夕,王超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绽放出光彩,他始终坚持不忘司法行政初心,勇担法律援助使命,让法治阳光普照弱势困难群体,为弱者撑起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