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新吴区以“枫桥经验”为笔 绘就行政复议调解“三化”新图景
2025-09-11 16:04:00  来源:新吴区委政法委 作者:新吴区司法局

无锡市新吴区在行政复议实践中,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运用调解、和解手段,致力于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扎实推进行政争议诉源治理。今年以来,通过促使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的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达72件,有力彰显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精益求精,打造规范化调解流程。在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全流程中,始终秉持问题导向的工作思路。依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指导意见》、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办法的通知》等,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自今年4月起试行“新吴区行政复议调解和解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调解和解流程,细化“案前调解+撤回”、“案中调解+中止”的调解模式。期间,共签署《行政复议调解和解承诺书》并中止案件审理10余人次,为疑难复杂案件的当事双方理清行政争议核心症结、开展和解工作争取了机会和时间,确保调解和解工作有序开展,有效提升了争议化解的效率与质量。

量体裁衣,实施差异化调解策略。面对当前行政复议案件呈现出的多样化、复杂化态势,依据不同案件类型所蕴含的不同行政争议症结,制定并实施差异化调解策略。在公安交管等领域,针对申请人不服简易处罚的案件,鉴于其处罚较轻、事实较清晰的特点,以释法析理为主,力求将行政争议通过简易方式化解在案前阶段或受理初期。今年以来,案前调解达16件,较去年同比增长400%,既方便申请人尽快化解行政争议心结,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件压力。在人社工伤等领域,由于案件往往涉及多方利害关系人,应在审查阶段充分听取第三方意见,避免引发其他衍生行政争议,实现精准解决争议,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针对人社工伤案件,现已组织现场调解会议2场、外出实地考察1次,对理清行政争议症结起到了重要作用。

常抓不懈,构建常态化调解机制。常态化开展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是优化行政争议化解机制的重要举措。对行政复议申请人坚持应调尽调,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全流程各环节。在当面接受复议申请时,通过释法说理、分析争议等多角度,缓解申请人情绪,了解事情原委,为后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开展有效沟通打下基础。其中,通过当面受理并已审结20案次,包括申请人自愿撤回5案次。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阅卷时,充分听取申请人意见并沟通交流,及时调整调解策略。针对同一人前后多次提起行政复议的情况,重点关注并长效开展调解工作,现已促使一人多案类案件撤回终止14件,其中申请人一次性撤回4人次9件。此外,强化能力建设,通过组织培训提升复议人员的法律素养与调解技巧,并积极引入人民调解力量参与争议疏导工作,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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