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事 无小事 件件当做心尖事
2024-08-14 15:42:00
  宜兴市检察院以社会治理现代化为锚点,依托“一站式”轻微刑事犯罪治理中心,坚持“治罪”与“治理”、国法天理人情相统一,积极化解矛盾,确保案结事了人和。

  一、“远亲不如近邻” 

  群众事,无小事。宜兴市检察院将矛盾化解融入轻罪案件办理全程,组建律师、人民调解员入驻轻罪中心轮流值班。今年1月,年过八旬被害人王大爷来到轻罪治理中心,因与邻居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左手臂骨折未完全康复,要求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

  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其家庭状况后,先指引他申请司法救助,后协同值班律师阐释,该案经民事调解,嫌疑人已赔偿5万余元,进入刑事程序嫌疑人又主动赔偿1万元并愿意赔礼道歉。后经多方调解,王大爷明白“远亲不如近邻”,同意谅解,终于放下心中郁结。

  二、“我看到了诚意” 

  高质效不仅指办案质量,更在于社会效果。一些故意伤害案件因赔偿数额未达成调解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难点。为此,该院联合市公安局、法院、司法局探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对于双方暂未达成刑事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可将赔偿保证金提存至公证处,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知情权、选择权。

  今年3月,村民周某因不满其租户郁某对亲人遗像指指点点,向郁某挥拳,致郁某鼻骨骨折。该案由民风民俗问题引发矛盾,被害人郁某不肯接受赔偿。嫌疑人周某主动将赔偿金10万元提存至公证处,郁某感受到诚意,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该制度运行以来,共适用17件案件,提存保证金近110万元,宽缓化处理12人。

  三、“定制”公益服务岗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围绕醉驾新规,该院牵头司法机关建立社会公益服务评价机制,助推醉驾案件轻罪治理。犯罪嫌疑人在认罪认罚基础上,书面申请公益服务,并签署《承诺书》,由公安机关安排犯罪嫌疑人至指定地点开展协助疏导、维护交通秩序等社会公益服务,对犯罪嫌疑人公益服务评估,并随案移送至法院。今年1月,李某酒后驾车至酒店休息时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7mg/ml。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得知,李某离异后独自抚养一儿一女。李某参与公益服务后,该院通过实地抽查、查阅实时监控、听取被服务单位意见,与李某谈心谈话,结合被服务单位对其出具的考察评估优良报告,遂对李某作出宽缓处理。目前,公益服务已有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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