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小王是老魏的侄女婿。2008年,老魏位于老家的祖宅需要拆迁,他选择以安置房置换和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结算,共分得安置房屋两套和货币补偿70余万元。2019年,老魏出具委托书,委托小王帮忙办理安置房的货币补偿事宜,并由小王接收所有货币补偿款。但代收货币补偿后,小王始终未将这些钱交给魏某。魏某无奈之下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小王返还货币补偿款及利息损失合计80万元。
小王也十分委屈,他说,自己的妻子魏某女是老魏抚养长大的,双方感情深厚。祖宅中还涉及另外两个叔叔的份额,两个叔叔在拆迁时已去世,未生育子女,曾口头遗嘱其两人的房屋份额由魏某女继承,在拆迁时,老魏也口头承诺将该70余万元的货币补偿款给了他和妻子魏某女。
案件审理过程中,为查明事实,钱歆雯法官多次前往拆迁办、社区等地进行走访调查。考虑到本案双方当事人是亲属关系,简单判决不利于实质性化解纠纷,为真正达到“办案件更要解心结”的效果,钱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庭调解。调解过程中,老魏称自己的本意并不是想要全部的货币补偿款。“我侄女自小是随我生活,也是我养大的,我把她当成亲生女儿一样。”但老魏也表示,自己膝下还有一双儿女,所以想在儿女和侄女之间平均分配该笔补偿款。钱法官敏锐地把握住双方之间的情感纽带,一边注意安抚当事人的情绪,一边动之以情理、晓之以法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由小王退还老魏48万元。调解结束后,老魏动情地说道:“虽然我们在法院打了官司,但我还是会把魏某女当成自己的女儿。”
表面看,这起案件是一起返还原物纠纷,但其深层次涉及到家事纠纷。双方当事人是血浓于水的亲人,关系具有高度的人身性、敏感性和复杂性,处理起来“剪不断理还乱”。一旦处理不好,不仅无法使双方当事人服判息诉,反而容易激化矛盾,影响家庭甚至社会的稳定。
家是社会最小的单位,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妥善处理家事纠纷,对法官的耐心、细心、共情心和责任心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法官秉持“如我在诉,念兹在兹”的理念,打开案件争议的“法结”,解开当事人的“心结”,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