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叔叔,你要不要吃个冰棍?你们下次还来我家玩吗?”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波看了看表,距离原定出发时间已超过半小时,小乐还依依不舍地拉着自己聊天。
2022年9月,小可和小乐的父亲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梁溪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而被害人就是二人的母亲。一夕之间,父亲被抓,母亲死亡,10岁的小可和8岁小乐成为了事实孤儿。
该院未检部门当即将该线索移送至控申部门,共同协商落实姐弟俩的监护、教育、救助等事项。经了解,案发前小可随母亲在无锡生活,小乐长期在阜宁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两部门达成一致:开展跨区域联动协作,由检察机关牵头促成“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共治格局,无疑是关爱救助姐弟俩的最优方案。
随母亲在无锡生活的小可目睹了父亲作案全过程,遭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心理创伤。为了把案件对孩子的心理影响降到最低,未检部门检察官李晓艳把小可带到该院成立的“海豚之家”未成年人心理援助中心,与心理咨询师共同为小可制定了长期心理帮扶方案。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小可的情况有了明显好转。通过走访,李晓艳了解到小可的姑姑在无锡经营一家蛋糕店,经济条件尚可。通过与姐弟俩家人多次沟通,结合孩子的个人意愿,从有利于孩子学习成长的角度,最终明确了监护方案:姑姑作为小可的监护人,而与小乐在阜宁一起生活的爷爷奶奶则作为他的监护人。经过多次与教育部门沟通协调,今年9月,小可已经在位于姑姑家附近的学校开始自己的新生活。
另一方面,控申部门检察官李波通过与两个孩子户籍所在地的阜宁县检察院和民政局联系,了解到申请社会救助,需要提供判决书、母亲的死亡证明、监护协议等材料。8月31日,收集好了相关材料的李波会同区委政法委工作人员驱车前往300公里外的阜宁。
经过当地民政、教育和村委会等部门协商,阜宁民政部门将向小可、小乐姐弟俩每月各发放2300元的社会救助金。李波提议,直接将补助金申报材料带去小乐爷爷家,这样就免去了老人家从村上到镇上的路途奔波。
当天下午,李波与当地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了小乐爷爷的家中。三间破旧的砖瓦房,除了一台二手冰箱和几张桌椅,几乎没有像样的家具。爷爷奶奶已经70多岁,靠耕种几亩农田为生,经济条件十分困难。一谈到自己的儿子,小乐爷爷就哭了起来。李波告诉爷爷,小乐姐弟俩这种情况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相关补助金。看到家里来了这么多人,小乐一开始有些羞涩,躲在角落里对着李波笑。在检察官叔叔的关怀下,小乐逐渐打开了话匣子,一会拿出自己的作业给大家看,一会拉着大家去看在田里干活的奶奶,不知不觉,时间渐渐来到了傍晚。“叔叔跟你约好了,过阵子再来看你。”晚上5点,李波一行人告别了小乐一家,踏上了返回无锡的旅程。
随后,该院为姐弟俩申请了司法救助,以分期发放形式向姐弟俩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
“李主任,我们已经为小乐申请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梦想小屋’项目,为小乐提供必要生活、学习设施。”不久前,李波接到了阜宁县检察院的电话,小乐未来的成长又多了一份保障。(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