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明媚,莳花弄草,最是怡情养心。但是,有些花虽美,种植后果可不小,轻则违法,重则犯罪!。罂粟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种植的植物,今年以来,无锡警方充分发动各部门、基层组织以及社会力量,开展全覆盖式禁种铲毒宣传,综合运用“无人机航测+现场踏勘”的方式,精准铲毒80余处,共铲除罂粟3270余株,依法查获行政案件39起,刑事案件2起。
5月23日,惠山公安分局前洲派出所在巡查工作中发现,辖区某田地内有大量罂粟。民警现场抓获正在收割罂粟果实的犯罪嫌疑人华某,共计查获罂粟1565株。华某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月26日下午,江阴市公安局申港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王某种植罂粟,民警当场铲除罂粟14株。王某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罂粟不可种!一株也违法!
罂粟(学名:Papaversomniferum),是罂粟科植物,是制取鸦片的主要原料,同时其提取物也是多种镇静剂的来源,如吗啡、蒂巴因、可待因、罂粟碱、那可丁。罂粟花绚烂华美,但是美丽背后不容忽视的是,罂粟是提取毒品鸦片的主要毒品源植物,长期应用容易成瘾,慢性中毒,严重危害身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禁任何餐饮行业、食品生产经营者或个人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及其非法制品。
相关法条链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1、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2、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3、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1条、第352条之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1条之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2)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3)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非法种植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一律铲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2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应当遵纪守法,无锡公安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种植罂粟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