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鉴定程序开始用时仅13天,无锡全市首个竞争方式确定鉴定机构案件《产品质量鉴定意见书》出炉。从传统的摇号方式确定鉴定机构,鉴定收费及鉴定用时缺乏掌控,到现在竞争方式确定鉴定机构,报价和鉴定用时可以提前“锁定”,在无锡中院指导下,锡山法院完成了全市第一个试点案件。
2022年上半年,无锡中院针对近两年产品质量鉴定案件用时长、收费不一等问题,选定锡山法院试点在产品质量类鉴定案件中通过竞争方式确定鉴定机构的工作。锡山法院随即着手制定实施办法、协调配套工作,《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竞争方式确定鉴定机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于6月16日正式对外公布,锡山法院开始选择适合案件作为试点。
环境设备公司诉钢材公司产品质量纠纷中,环境设备公司对购买的钢材型号等有异议,在诉讼过程中申请对钢材材质、尺寸(规格)、重量、数量等进行鉴定。根据实施办法,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机构协商不一致的,“优先采用竞争方式确定鉴定机构”,锡山法院鉴定室于11月23日制作发布《竞争邀询函》,明确鉴定对象和内容、鉴定资质要求及鉴定目的等。
本案于12月2日现场开标,经审查,共有18家机构参与竞争,其中鉴定用时最长为60天,报价最高为157000元。最终以鉴定时间平均值27天及报价平均值47282元为基准进行测算,江苏盛道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用时18天、鉴定费用28000元获得最高评分,被确定为本案鉴定机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法院正式办理委托鉴定手续,当事人于12月16日完成鉴定费用缴纳。
12月23日,鉴定机构组织进行现场勘验,5天后的28日即出具《产品质量鉴定意见书》。从12月16日完成缴费至28日出具意见书仅用时13天,鉴定工作高效完成。
近日,当事人收到书面《鉴定意见书》,感叹“时间快,价格也合适”。传统鉴定由法院在报名并符合资质的鉴定机构中以摇号方式确定案件鉴定机构,这种“中签式”摇号选任虽然能确保法院在选择鉴定机构上的公平公正,但是鉴定机构鉴定时间的长短、鉴定费用的多少对当事人来说是“盲盒”,只有在确定了鉴定机构以后才能慢慢揭晓。试点方案则需由鉴定机构在报名时就填写《参与竞争申请书》,明确鉴定用时及鉴定费用,最后择优选择综合评比最高分的机构,这种“中标式”竞争选任在追求公平公正的同时将案件当事人关注的“效率与实惠”也作为重要目标,旨在打造程序质量最优、诉讼耗时最少、解纷成本最低的纠纷化解方式,助力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