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在江苏高院统一部署下,无锡法院对两起养老诈骗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案件一
以普通花茶冒充名贵药草诈骗老年人
——陆某某等四人诈骗案
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期间,被告人陆某某、王某某、徐某某、黄某某经合谋,至宜兴市宜城街道、屺亭街道、和桥镇等菜场,将人民币50元左右一斤的普通花茶“绿萝花”吹嘘成能治疗各种老年疾病的名贵药草“雪地花”,并以人民币1000元一斤的高价进行售卖。
其中,被告人陆某某、黄某某负责寻觅老年被害对象,被告人黄某某扮作欲购买“雪地花”的路人,与被告人陆某某冒充的校长、领导等身份的路人配合。在故意搭讪被害人后,二人告知其曾经购买过“雪地花”,知道该药草有神奇疗效,现欲再次购买,并以人多好还价的借口约被害人一起来到被告人王某某的摊位购买。
后在还价的过程中,被告人徐某某冒充药店老板,与被告人陆某某、黄某某采用营造热卖气氛、夸大药效等方式,使被害人信以为真。四名被告人共计向五位老年人骗得人民币7700元,该赃款被四名被告人平分挥霍。
宜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陆某某等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属共同犯罪,均应予惩处。归案后,被告人陆某某等均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积极全部退赃,均可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认为被告人黄某某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可以宣告缓刑。
据此,宜兴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陆某某、王某某、徐某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黄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提示
广大老年朋友切勿相信有包治百病的“神丹妙药”,如果患病请主动到医院就诊,并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物。同时还需增强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所谓“神药”非但不能治愈疾病,可能还会加重病情,贻误治疗的最佳时机。身为子女的朋友们在工作之余请多多关心家中老人,若发现老人购买较多保健品或药材,要细心甄别,耐心开导,如发生老人受骗,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
案件二
以投资养老服务项目等为名向老年人非法集资
——马某某、朱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4年6月12日,无锡颐康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成立。后该公司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召开推介会、组织旅游考察等方式,向社会群众公开宣传养老服务项目,以文化艺术品和居家服务项目的名义与群众签订《艺术品交易合同》《居家服务合同》,承诺9%-13.5%的投资理财回报率,向公众变相吸收存款。
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间,被告人马某某参与向41名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共计人民币198万元,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50余万元。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间,被告人朱某参与向31名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269万元,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人民币240余万元。
滨湖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某、朱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结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马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朱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被告人马某某、朱某有自首情节,均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马某某、朱某有退赃行为,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朱某的犯罪情节,符合缓刑适用条件,依法可以对其宣告缓刑。
据此,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马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法官提示
犯罪分子迎合老年人群体的养老需求,以养老投资项目为名,抓住老年人容易轻信且辨别能力弱的特点,精心设计骗局,用前期的返利获取信任后一步步收网,最终套走老年人辛辛苦苦攒的养老钱。广大老年朋友请提高警惕,擦亮眼睛,切莫为小利小惠,白白搭进一辈子的辛苦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