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我立马就过去!”
这天下午4点多,刚结束了2个案件的庭审,惠山法院法官边剑扬就接到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原告陈某的电话。2021年5月,蔡某向陈某借款10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承诺当年7月25日归还,逾期承担相应利息。但借款到期后,蔡某一直未还钱,陈某多次催要未果,无奈起诉至惠山法院,要求蔡某支付欠款。案件受理后,陈某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蔡某的相应财产,并提供了相应的担保。法院调查后,发现蔡某除了银行账户中有几百元存款和有一辆保时捷外,暂无其他财产线索。法院依法对该车辆进行了档案查封,但一直未找到车。这会得到了车辆的位置信息,边剑扬顾不上喝一口水,就立即带上书记员及法警,赶往陈某告知的地点。
半个小时后,边剑扬一行到达现场。此时,室外正下着大雨。在核实完现场情况后,边剑扬一边准备相应查封材料,一边联系拖车公司前来作业。
由于雨大路滑,行车视线不佳,一个半小时之后,拖车才到达现场。为了不耽误时间,且考虑到该车价值较大,边剑扬立刻冒雨靠前指挥拖车作业,确保将涉案车辆安全运上拖车。雨水很快打湿了边剑扬的头发和衣服,一旁的原告陈某见状主动上前为其撑伞,但被边剑扬婉拒了:“这点小雨不算什么,你自己打好伞别感冒了!”
晚上7点左右,边剑扬一行回到了法院,依法对该车辆张贴封条,进行了查封扣押处理,以便日后对该车启动拍卖程序。“边法官,太谢谢你们了!”原告陈某对惠山法院急群众所急、为民办实事的工作作风给予了充分肯定。“这是我们该做的。”边剑扬一边抹着自己额头上的雨水一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