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58亩成熟小麦
2021-05-21 11:14:00

   金色五月,风吹麦浪。

  5月18日上午,宜兴市高塍镇赋村村58亩麦田里,4台大型联合收割机正来回有序地收割成熟的麦子,一派丰收的景象。麦田的一边,宜兴法院的执行法官也收获着喜悦,经过此次收割,法院顺利完成对58亩村级集体土地的强制交付。

  2014年10月,宜兴市高塍镇赋村村村民委员会将原有鱼塘复耕后的58亩村集体土地发包给村民宋某,双方签订承包耕地种植协议,约定承包期限至2017年10月30日,租金每亩每年380元。

  协议到期后,双方未再续签书面协议,但宋某仍继续在土地上进行耕种,且长期拖欠承包费用。2020年8月,赋村村委遂向宜兴法院提起诉讼。宜兴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依法终止村委与宋某之间的承包协议,并要求宋某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承包的58亩土地归还村委,同时支付土地承包款110200元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宋某拒不履行,赋村村委于2020年1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宜兴法院执行法官立即展开线上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宋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官又找到双方当事人并到涉案田地处现场了解情况,发现宋某不仅拒不配合交付,仍继续在土地上播种。时值冬末春初,考虑到小麦已经长出了青苗,执行法官与村委协商,给出了执行方案:保留青苗暂不强制执行,等过段时间小麦成熟后,再组织人员进场收割,并以卖出小麦所得款项冲抵被拖欠的租金,同时由法院对涉案土地进行强制交付。

  “自从决定要执行这么大一块麦田,我就每天都提心吊胆的,天天不忘看天气预报。”随着时间的推移,小麦进入了成熟期。5月18日,天气晴好,在宜兴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邢旭东的带领下,7名执行干警分成两组,分别组织指导收割作业和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沟通工作。在法官的协调下,执行现场井然有序,三个小时后,小麦全部收割完毕,收割完成后的58亩土地也由执行法官当场交付给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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