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中的青少年模式本是一把‘安全锁’,抖音上发布的防沉迷‘破解’信息,确实让这把‘锁’有了形同虚设的隐患,我们将全面整改。”2020 年1月12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检察官张子扬,接到抖音所属北京某科技公司电话,对该院一周前寄送的刑事风险提示函进行了回复。
2020年12月,该院承办了一起涉未成年人诈骗案,陈某某伙同他人于2020年4月至6月间,通过“抖音”平台发布虚假广告,以能帮助未成年人解除游戏防沉迷系统为幌子,引诱未成年人添加陈某某等人控制的QQ号,再编造“解封费”、“人脸识别授权费”、“退款押金”等理由诈骗未成年人钱财,其中骗得无锡13岁女孩小丽(化名)人民币5000余元。
“防沉迷模式旨在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破解’防沉迷可能迎合了未成年人的好奇心,但现阶段轻易破解‘人脸识别模式’这种‘高精尖’防沉迷技术屏障基本不可能,是一种明晃晃的诈骗。”除了严厉打击诈骗犯罪,承办检察官张子扬还敏锐地发现,这起案件中折射出的问题关乎整个未成年人群体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应主动积极作为。
他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发现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的《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明确规定,网络游戏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俗称“防沉迷系统”;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对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应当立即停止对该用户提供网络服务等。号称能破解“防沉迷系统”,必然助长自控能力差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张子扬在抖音平台搜索关键词“防沉迷”,虽未直接跳出解除游戏防沉迷系统广告,但随意点开浏览量近6万人的热门视频评论区,就会看到大量不法分子以“@某用户,他可以”形式发布的解除游戏防沉迷系统广告,再进一步点击进入上述被@用户,即可见不法分子以视频形式发布的虚假广告及具体联系方式,甚至他人已付款的订单号。
“该案中,小丽就是在抖音平台评论区看到陈某某等人发布的虚假广告信息后上当受骗的。由此可见,陈某某虽然被抓获了,恶劣影响仍然存在,新的‘小丽’还会上当。”张子扬说,“我们认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对使用其平台发布此类虚假信息的用户或不法分子进行管控。
张子扬进一步分析,抖音所属公司虽对用户发布主视频内容进行了监管,但不法分子却利用视频评论区链接广告,“套娃式”规避监管,而该公司对此缺乏有效管理措施,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信息网络安全风险隐患极大。
2021年1月6日,张子扬电话联系抖音所属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法务部门,详细反馈了上述情况,同时向该公司发出刑事风险提示函,建议其对抖音平台内现有的“解除游戏防沉迷系统”等不法信息进行彻底清除,对发布不法信息的用户以及评论区依法加强监管。
“当前抖音平台的社会影响非常大,抖音公司应坚持预防与治理同步,可以采取人工巡查、关键词屏蔽、举报投诉、预警提示等综合手段,加强对视频评论区的监管,防范不法分子利用抖音平台发布违法犯罪信息,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该院分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胡颖如是说。
1月12日,抖音公司回复该院表示,将对照检察机关的“提示函”逐一进行排查、清除,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目前,针对“破解防沉迷”等关键词,该公司已设置温馨提示,告诫用户警惕不法分子骗局。
近年来,滨湖区检察院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聚焦热点问题,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已在涉及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烟酒销售、文化宣传、网络信息传播、儿童游乐场所设施安全、娱乐游戏等领域进行了有益实践,以检察建议或风险提示函的形式督促相关行业部门加强治理,切实担当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