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依托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道路救助基金”),联合泰州道路救助基金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泰州路救办”),积极开展道路救助,12年来,累计为8104名交通事故受害人垫付基金2.48亿元,把一桩桩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伤心事”,办成了惠及受害人及其家庭的“暖心事”。
实行“应救尽救”
第一时间送上“救命钱”
2011年2月,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设立,给众多因交通事故陷入困境的受害人及家庭带来了保障。兴化市林湖乡居民盛某无疑是幸运的,他在道路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实施当年,创下了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垫付的最高纪录。
2011年9月7日,盛某驾驶摩托车与射阳县村民李某驾驶的拖拉机相撞。事故导致盛某受伤严重,经医院抢救一个多月后,不仅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借了18万余元外债。涉事车辆没有保险,双方家庭又都很困难,当地立即启动道路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办理程序。
由于盛某家属申请的抢救费数额巨大,涉事双方又分别居住在射阳县和兴化市,为此,兴化交管部门联合路救办辗转奔波收集相关材料,成功为盛某垫付抢救费用17.38万元。盛某经过42天抢救,最终挽回了生命。
“当时我们已经不抱希望了,但当救助金打到医院账上的时候,我们才相信,这不是做梦,这样的好事真的落在了我们家人身上。”回忆起当年的事,盛某的家人记忆犹新。
“如果没有这笔抢救费用,我们家老头子肯定救不过来了。”事故受害人王某的老伴说。比起盛某的情形,王某的情况更加复杂、急切。2022年5月17日,王某发生事故后,符合垫付抢救费用的条件。然而,当3万余元抢救费用已垫付到位的时候,王某的伤情再次恶化,需要二次垫付,否则王某将失去生命。
“你们放心,我们一定再次帮助申请,确保把‘救命钱’送到医院。”路救办工作人员对王某的亲属说。在相关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王某再次获批8万余元抢救费用,得到及时救治。
12年间,泰州交管部门和路救办密切协作,与死神赛跑,从死亡线上挽救了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
坚持“生命至上”
把“伤心事”办成“暖心事”
“真的感谢交管部门、路救办的帮助,不然……”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身亡的受害人张某的亲属哽咽着说。
今年3月10日,张某在出行途中遭遇车祸不幸身亡。泰州交警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了解到,张某是家里的顶梁柱,本来家庭就十分困难,事故发生后,家里雪上加霜。于是,负责事故处理的泰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及时向路救办出具了张某的相关情况材料。路救办泰兴市网点工作人员按照相关程序,最终为张某家人申请了2.5万元救助金。
泰州交警用好道路救助基金“特殊困难一次性补助”的政策,让一个个濒临绝境的事故受害者家庭重生了希望。当地居民唐某在一场车祸中身亡,留下了80岁老母亲和3个未成年子女,肇事车逃逸。他的家庭几乎陷入了绝境。最终,泰州交警和路救办工作人员在帮助唐某亲属王某办理了申请垫付2000余元丧葬费的同时,还为王某申请了1.5万元特殊困难一次性补助金。
截至目前,泰州市路救办在全市共设有6个服务网点。他们雪中送炭,送去的“救命钱”,挽救的是生命,焐热的是民心。他们做的是平常事,却把百姓的“伤心事”办成了“暖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