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里的“寻宝人”
2022-01-06 14:10:00  来源:人民公安报

  “这么多文物,我还是第一次见!等一下,我去拿手套!”

  “让我也看看,近距离感受一下什么叫文物!”

 

  江苏省泰兴市公安局古溪派出所综合指挥室里,一群年轻民警和辅警挤到会议桌前,在惊喜中有序地清点、登记文物,分类装袋、贴标签。

  在泰兴公安成功破获的这起该市首例盗窃文物案中,共有6名涉案人员落网,带破周边县市同类型隐案17起。

  农田里挖出了陶罐

  2021年10月31日下午3时许,泰兴市古溪镇顾垛村农田里,几名村民正在田间劳作。

  一名年轻人在田边停下车,步入农田,使用手里的金属探测仪扫描着地面。一名年长的村民上前搭话,得知这名年轻人是在找东西。出于好奇,村民告诉年轻人,旁边的一块农田曾是一户地主家的宅院,听老辈人说,早些年间,土地复耕时还挖出过黄金。

 

  年轻人几步跨过田埂,手持金属探测仪仔细扫描起来,短短几分钟后,探测仪响起警报声。放下探测仪,拿来铁锹,这名年轻人三下两下就从土里挖出一个类似家庭腌制咸菜的陶罐,分量很重。

  “地下挖出了陶罐!”正在劳作的村民放下手头的农活,聚拢到年轻人身边。在众人的关注下,年轻人打开陶罐的封口,因为封口不严密,加上埋藏时间久远,陶罐里的东西发生板结粘连,一时无法取出。年轻人干脆砸开陶罐,两只“瓷娃娃”、银元,还有不少包裹着泥土板结在一起的铜钱落到地上。

  在场的村民见状,纷纷伸手抓起一把“土疙瘩”就往口袋里装。年轻人则迅速抱起破损的陶罐跑向汽车,上车一脚油门快速逃离现场。

  被民警“请”进派出所

  年轻人走后,村民们也各自回家,不过“田里挖到宝贝”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全村。

  那名年轻人回到家里,连夜将挖出来的东西简单打包后分别藏匿,这时他才想起遗忘在现场的金属探测仪。

  次日上午,年轻人回到村里,找到年长的村民,经过一番商谈后,决定以两个“瓷娃娃”作为交换条件,赎回金属探测仪。随后他又一次来到挖出陶罐的农田,想再碰碰运气。

 

  一名路过的村民看到再次出现的年轻人,随即拨打了报警电话。接报后,民警很快赶到现场,简单了解情况后,将年轻人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年轻人姓章,南通如皋人,从事物流工作。民警根据章某的供述,当晚即起获所有被藏匿物品,并从村民手中依法查扣了铜钱、“瓷娃娃”等物。

  顺藤摸瓜带破系列隐案

  调查中,民警在章某的手机中发现了10余个有关文物寻找、交易的聊天群,群里多则百余人,少则十余人。

  从聊天记录中,民警掌握了章某实施文物盗窃的流程:从网上购买金属探测仪;网上搜索各类古镇、古迹情况;利用夏、秋两季稻麦收割后、播种前,土地刚刚平整完,土质比较松软的时机,随机“寻宝”;挖出古钱币、瓷器等物后,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出手。今年10月份,章某就以1400元的价格,将寻获得100余枚民国时期铜钱放在某网络平台上卖出。

 

  民警顺藤摸瓜,先后抓获山东籍犯罪嫌疑人姜某、李某,依法收缴铜镜、银元、铜钱、瓷器等物合计2000余件,破获2019年以来发生在泰兴周边县市的盗窃文物隐案17起。

  经文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初步鉴定,警方目前收缴的文物,远至宋代,近至清末民初,以日用品和古钱币为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考古发掘工作,必须履行报批手续;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私自发掘。”

  第三十二条规定:“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

  警方提示

  文物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和历史进步的标志,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研究价值。保护文物人人有责,一旦发现文物或遗迹,应当立即向文物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并做好现场保护,不得哄抢、私藏、私分或非法买卖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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