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案件标的额1.479亿元!泰州海陵法院探索商事纠纷调解新路径
2021-07-22 15:03: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今年6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工商联共同召开全省商会商事调解工作推进会,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法院商事纠纷调解中心获评“省优秀商会调解组织”,并被确定为“省重点培育商会商事调解组织”。

  近年来,泰州海陵民营经济总体规模持续增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显著增强。但民营经济领域的商事利益冲突日益加剧,商事纠纷呈现高发状态,海陵法院受理的商事纠纷案件数处于高位运行态势。

  “全区涉企纠纷类案件每年有千余件,而法院员额有限,要高标准处理好这些案件,维护好海陵区的营商环境就必须借助社会各界力量,推进商事案件诉前、诉中调解。”泰州市海陵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蓓说。

  早在2019年8月,泰州海陵法院就联合区工商联设立商事纠纷调解中心,作为区工商联下设商会调解组织派驻法院的调解工作室。据统计,从调解中心成立至今年6月底,共收案2166件,结案2047件,调解637件,调解成功率为31.1%,调解案件标的额达1.479亿元,为民营企业节省诉讼费142.02万元。

  “娘家人”保障经济发展

  “这个中心就像企业的娘家人一样,为企业提供了多元化解渠道,快速、有效。调解解决纠纷规避了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针锋相对,有利于维护当事人之间的业务伙伴关系,助力企业长远发展。”江苏腾发建筑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粉弟感激地说。

  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该公司起诉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5起,案涉标的额累计51.95万元,均成功调解,其中3起案件未进入诉讼程序,案涉欠款即履行完毕,为公司减轻了大量的诉讼费用负担。赵粉弟一行三人专程来到中心,将锦旗送至调解员手中。

  近两年来,经过司法实践中的不断调整完善,如今,海陵法院商事调解中心成立了由指导法官、法官助理和调解员组成的“2+1+N”的调解团队,建立了调解员调解、法官助理跟踪、指导法官把关的工作模式。

 

  泰州海陵法院副院长钱惠彬向记者介绍了中心的工作流程,首先由专职调解员对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商事法官随时进行指导,并视案件情况及时引入兼职调解员参与调解,借助兼职调解员的专业背景优势,提高调解成功率。诉前调解成功的,法院及时予以司法确认;调解未成的,迅速立案转入审理阶段。对诉讼中有调解可能、尚需磨合的涉民营企业案件,及时委托或邀请调解员开展调解、协调工作。2019年8月以来,诉中调解成功案件54件。

  “根据涉案企业纠纷的不同情况,引导符合条件的案件当事人优先选择商会调解方式,进入诉前调解程序,最大限度把企业纠纷化解在诉前,减轻企业诉讼负担,更好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助力提升法治营商环境。”钱惠彬说。

  “三部曲”高效化解纠纷

  “规范商事调解运行,首先需要有专业经验的调解人员。”钱惠彬介绍,商事纠纷调解中心从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家、商会会员、行业专家、法律工作者、工会代表以及其他社会人士中选任调解员,通过正规招考环节,经海陵法院、海陵区工商联共同审查,确定录用专职调解员4名、兼职调解员22名。

 

  这些调解员们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利用扎根基层的工作经验、熟悉社情民意的独特优势,摸索工作方法,总结出了“有的放矢”“打通梗阻”“顺势而为”的商事调解“三部曲”。今年以来,已经高效化解182件商事纠纷案件,既让当事人不用面红耳赤对簿公堂,又能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同时满足了商事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快速化解和有效化解的需求。

  近日,调解中心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唐某是位年逾七旬的种粮大户,长期向原告某农资公司购买生产所需农药、化肥、种子等物品,双方是常年合作的生意伙伴,但是去年唐某未按期给付相应农资款。经调解,被告对所欠农资款表示认同,但希望能够减免2000元律师费。两位调解员不愿见到因2000元律师费而导致调解崩盘,决定对两位当事人再沟通。

  在与唐某的闲聊中,调解员发现了更多细节:唐某去年上半年因患重病花费巨额医疗费,加之去年种植的晚粳水稻生产周期长,11月中旬左右才能收割,唐某资金紧张,诸多因素叠加,导致他迟迟不能支付农资款。而原告起诉时并不知晓唐某逾期付款的合理原因,诉讼过程中二人没有及时进行沟通,导致昔日的合作伙伴对簿公堂。经过调解员的释明,原告渐渐理解了被告的难处,双方握手言和,并在调解员的见证下办理了款项交接手续。

  “1+1>2”提供便捷渠道

  日前,调解中心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系广东东莞的一家公司,被告系泰州本地企业,案涉标的仅2万元。

  “原告觉得来回差旅成本较高,如果调解不成还需再次来泰州通过诉讼解决纠纷,不愿意接受调解。”调解员钱季萍联系原、被告双方时,工作一度难以开展。于是,她和搭档豆爱红商量好,创新“不见面”调解方式,多次电话联系双方,通过“线上”调解,使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争议事实及货款给付达成了一致意见,此案得以成功调解。

  民二庭庭长环震告诉记者,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商事纠纷调解员充分发挥“江苏微解纷”在线调解功能,对在疫区或者不方便来泰州的企业或个人,调解员先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沟通,明确争议问题,缓解对立情绪,确定调解方案,并通过线上调解室举行“视频调解会议”,最终促成调解。

 

  泰州海陵工商联和泰州海陵法院联合成立驻法院商事纠纷调解中心,有助于法院化解在立案登记机制的新形势下案多人少的困境,满足民营企业纠纷多元化解、快速化解和有效化解的实际需求,发挥1+1>2的效果,为涉企纠纷当事人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经济的解决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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