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书记”的亲切问候
2021-02-26 09:28:00  来源:“江苏政法”微信公众号

  如果有人突然自称你的领导,通过社交平台向你发来“关心问候”,不要暗自庆幸,一定要提高警惕!

  因为这“无缘无故的爱”背后可能藏着陷阱!

  近日,江苏省泰州市兴化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诈骗案,兴化某乡镇企业负责人孙先生收到来自“该乡镇书记”的问候,因此损失50万元。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案情回顾

  2020年10月,孙先生收到了一条自称是乡镇党委“王书记”的微信添加申请。看到乡镇领导主动添加微信,孙先生没有多想,便直接通过了验证。“王书记”主动对孙先生的企业嘘寒问暖,热心提醒孙先生要加强企业疫情防护工作,并称这是自己工作上唯一的微信,请对方添加备注,方便以后联系。同时,告知孙先生近期政府出台了一些好政策,约孙先生下周见面详谈,帮助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

 

  

  孙先生对“王书记”的关心十分感动,殊不知这只是犯罪分子的鱼饵。 

  两天后,“王书记”主动联系孙先生,称其亲戚公司急需资金周转,为了方便日后收回这笔资金,想请孙先生帮忙转账。孙先生欣然答应,便提供了自己的银行账户。随后“王书记”发送了一张转账截图给孙先生。该截图显示,王书记已经向孙先生的银行账户转账了共计49万元,并提供了所谓自己亲戚的银行账户给孙先生,请他代为转账。孙先生信以为真,便直接转账50万元至“王书记”提供的银行账户,并发送了转账回执截图给“王书记”。

 

  

  没过多久,“王书记”又发了一张截图给孙先生,称已转87万元到孙先生的银行账户,请孙先生转87万元至其亲戚公司材料供应商。此时孙先生才察觉到异常,立即电话联系真正的王书记,这才发现自己已经上当受骗。

    公安机关根据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卢某某,并对其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据卢某某交待,发给孙先生的转账截图其实是他用做图软件伪造的假转账记录,目的就是骗孙先生进行转账操作。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察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以上“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检察官提醒 

  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进化,新的诈骗手段和方式层出不穷,让人应接不暇。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在涉及网络转账问题时,一定要提高警惕,擦亮双眼,电话或者当面向当事人核实之后再行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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