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属于‘迟到的正义’,不能入选十件精品案件”;
“这个案件存在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不充分问题,建议不入选”;
“这个案件虽属我市首例被查处的单位行贿案件,但不属于疑难复杂案件,社会影响不大”……
这是不久前江苏兴化市委政法委组织的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律人才库成员参与的,全市政法机关2018-2019年度“十大精品案件”专家评审时的一幕场景,评委畅所欲言的程度格外热烈。
近年来,兴化市委政法委坚持把开展案件评查和执法评议作为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的有效载体,已初步形成了“机制与制度并举、教育与查究结合、质量与效果齐抓”的工作格局。“全市政法机关涉法涉诉信访连续三年呈大幅下降趋势,一批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群众安全感和对政法机关及政法队伍工作满意度名列全省前茅。”兴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元连说。
重视群众呼声,督查动真碰硬为公正
“这是兴化市委政法委通过案件联动协查查处的又一起虚假诉讼案件。朱某某于2019年12月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此案的判决,既打掉了他的嚣张气焰、还原了事情本来面目,也提升了政法部门协同作战能力,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11月12日,江苏兴华人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建庆律师欣慰地告诉记者。
朱某某案件的反转,源于一房地产开发商向市委政法委的自我举报。
该开发商自作聪明,几年前,借用朱某某等他人名义购买自建商品房,取得银行按揭贷款,不料出现状况,导致不能如期还贷。当朱某某被银行以按揭贷款人身份诉讼至法院催交房贷后,突生歹念。为牟取不法利益,他假戏真做,以开发商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在“所有证据”都有利于原告朱某某的情况下,取得法院生效判决书,将开发商价值1374万元的房产登记到自己名下。
2018年12月,市委政法委召开定期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联席会议,形成了公检法依据自身职能对该案启动民行检察监督程序和虚假诉讼犯罪案件线索刑事调查程序的决策。
自以为天衣无缝的朱某某,以“受害者”自居,对政法部门的调查、侦查,执迷不悟,四处信访,甚至对有关证人及办案人员恐吓威胁。
在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政法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查明了案件真相,一举将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拿下”,有关民事案件经过再审重新作出程序合法、实体公正的判决。同时,有关部门还向市不动产中心提出撤销相关房屋不动产权证的司法建议。
针对如今为了不法利益虚假诉讼日益增多的现象,该委牵头建立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虚假诉犯罪的预警和研究,定期通报虚假诉讼犯罪案件查处情况和典型案例,严厉打击各种虚假诉讼违法行为,努力让司法公正的阳光照耀到每一垛土地上。为此,“我委还制定了《兴化市委政法委案件协调工作规则(试行)》《关于建立全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月报制度》等一系列文件,让群众反映的热点、办案中的难点、执法中的痛点,成为司法督查的重点,提高群众对法律的认同感。”兴化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维干这样介绍。
建立长效机制,答好执法监督这道题
“执法监督如何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位,这是做好执法监督工作的一个难题。”兴化市委政法委分管执法监督的负责人瞿宏顺说,“只有解决好这道难题,才能推进司法公正,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为此,兴化市委政法委成立了以政法委员会委员组成的案件评查和执法评议领导小组,建立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由政法委执法监督科组织案件剖析和责任查究等工作,并对案件评查范围作出具体规定。
近年来,他们始终把案件评查的重点“瞄准”应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追加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追加罪名的案件、改变定性的案件和不批准逮捕的案件;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被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不批准逮捕的案件、不起诉的案件和诉判不一的案件;审判机关被检察机关抗诉的案件、发改案件和再审案件。同时,将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法涉诉案件纳入评查范围,以提高政法工作的公信力。
2018年,该委在对法院审理的一起因原告不断信访、申诉而决定再审的民事案件“原案”进行专题评查时,发现该案第一次开庭适用简易程序,后因原告书面解除委托律师等原因,案件转为普通程序;第二次开庭时,承办法官在两名人民陪审员未到场的情形下仍开庭审理,落款却是“合议庭”,且判决书表述的审理程序与客观实际不符,引发舆论关注。该委及时向法院发出案件专题评查通知,引起法院高度重视,经过认真评查剖析,作出对当事法官诫勉谈话的处理决定,并举一反三找到问题症结,及时与市人大沟通,增聘了166名人民陪审员,从源头上杜绝了问题再发生,取得了当事人的谅解,挽回了社会影响。
兴化市委政法委还会同政法部门建立了案件自查机制,通过政法各部门自己查、同事帮、领导点、剖析组评等形式,让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不高的干警“红脸、出汗”,同时在党委政法委指导下,增强了政法部门协调、沟通、配合能力,解决了办案力量不足等方面的问题。他们还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将案件评查和执法评议结果记入办案干警的执法档案,作为评先受奖、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近两年来,他们已对查实的办案质量不高的、对案件负有责任的领导和案件承办人批评教育57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
创法律共同体,形成制衡发展新格局
本文开头描述的该市政法机关2018-2019年度“十大精品案件”评选活动场景,这在每年市委政法委组织的案件评查等活动中,都能看到这样的直言不讳。这是因为有一群“较真儿”的法律人才库成员。
据介绍,该市为做好案件评查工作,今年4月13日开展了第三轮“市委政法委法律人才库成员”聘任工作。让专家团队评查案件机制,他们坚持了近10年。这其中,律师成为评审团成员,是该市一直坚持、富有特色的做法。
正因为参加案件评查、精品案件评选、执法评议、执法检查的都是政法部门的业务骨干,“控辩双方”的“制衡”,往往会为了一个观点发生激烈碰撞与反复交锋,最终形成趋于一致、更符合法律精神的认识。这种“制衡评审”机制,让该市近两年来对85件瑕疵案件的评查剖析准确到位。
2019年,他们对一起轻伤害错误拘捕案件进行评议,查出该案产生错误拘捕的原因有三:一是鉴定结论错误、鉴定时机不当、鉴定依据不足;二是办案人员对鉴定结论盲目轻信、拿来就用;三是采取拘捕措施不慎重,对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应动员受害人到法院自诉,如受害人要求公诉,也要慎用羁押措施。针对该案,市委政法委督促市检察院认真落实整改意见,并对法院的责任人追究执法过错责任,责令相关责任人和承办人作出深刻检查。
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保护,是最暖心的司法实践,也是最得民心的司法活动,每两年评选一次的“十佳精品案件”成为一种明确的风向标,让政法部门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程序、实体合法的“五星案件”。今年表彰的“十佳精品案件”就是从政法部门推荐的48件“五星案件”中产生的,很好地彰显了“垒土成垛、择高向上”的兴化精神,也促进了执法办案整体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