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海陵区:打造“全要素网格”, 让老赖无处藏身
2020-07-22 16:47:00  来源:“泰州政法”微信公众号

  薛某向安徽袁女士借款3万元,到期没有归还,袁女士将其诉讼至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2015年海陵法院裁定薛某还款。判决生效后,薛某拒不履行义务。后法官多次调解,薛某仍没有守约。前不久,海陵法院将薛某列为“执行进网格”的查找对象。当地网格员锁定薛某,海陵法院在集中执行中将薛某拘留。在拘留期间,薛某家人主动帮其还了钱。一起历时三年的案件,在网格员的协助下画上了句号。

 

  这是海陵区全力打造“全要素网格”的一个缩影。据海陵区综治中心副主任黄国强介绍,针对“执行难”问题,去年8月,在海陵区政法委的牵头下,海陵区法院执行局联合区综治中心,依托基层社会一体化网络平台,在全区10个镇(街道、园区)设立“网格化执行工作站”,推动全区网格化社会治理从“多张网”向“一张网”转变,旨在借助全区近900名网格长、网格员“人熟、地熟”的优势,有效破解人难找、钱难寻、文难送,让执行法官装上“千里眼”、“顺风耳”。截至目前,当地有152名网格长、网格员为法官提供了有效信息。

 

  据海陵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钱惠彬介绍,为充分发挥网络长和网格员的作用,在明确提供被调查人信息工作职责外,还建立了奖励机制。网格员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促成执行工作解决的,根据实际执行到位金额进行奖励。举报被执行人下落或提供尚未掌握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使执行案件得以全部执行完毕的,奖励500-2000元。提供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下落,使法院得以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奖励200元;提供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隐匿地点,经调查属实的,奖励100元。协助化解一起涉法信访案件,奖励500元。依据考核细则对网格长、网格员进行加分,并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截至目前,有152名网格长、网格员获得相应奖励,奖金总额14700元。

江苏长安网 © 2012 版权所有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苏ICP备13051230号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