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河失镇:“知理立评”调处化解“微矛盾”
2020-07-20 09:49:00  来源:“泰州政法”微信公众号

  今年以来,江苏省泰兴市河失镇坚持党建引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探索初信初访的控源、发现、解决和长效治本机制,运用“知理立评”四字工作法,从有效化解群众身边的“微矛盾”入手,严防矛盾久拖不决所致“大问题”的现象发生,取得了明显成效。

  “知”,走访摸排,完善发现机制

 

  建立“党员包农户1+N”机制,1名党员或网格员联系其周围N个农户,每天主动上门听取群众诉求,了解村内的家长里短,做好重点事项记载,让群众的怨气得到释放,让群众的意见有处伸张,同时将收集的信息及时上报给村党组织,形成民声日记。建立每周三“听诉日”制度,由村党组织书记召集,支部委员或调解员参加,镇分工领导巡回到村,以自然村为单位,选择一个固定场所作为说事室,了解群众心声,倾听群众诉求,然后梳理归类、分析研判,采取跟进措施,确保一般矛盾一周内办结、特殊问题一个月内办结,切实回应群众关切。

  “理”,科学处理,完善解决机制 

  处理机制上,出台镇领导常态化牵头协调重点事项机制,分层分类办理群众诉求。立足情理法兼顾,开展集中会办,按“三到位一保障”原则迅速化解。对于短期内可解决的,村党组织书记依据规定予以明确,确有难度的,可提请明确镇分工到村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承诺具体办结时间。人员参与上,当事人全程参与,在现场理清事情的矛盾焦点和细枝末节,把情况弄透彻;邀请法律顾问、法律工作者等熟悉政策、法规的专业人士参与,共同研究解决办法;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五老”、村民代表参与,当面向信访人反馈处理结果,把矛盾各方的情绪理顺,确保事了气顺。

  “立”,树立公信,完善控源机制

 

  坚持“三办一不办”原则。多办利民的事。镇级层面通过人代会票决产生十件民生实事项目,拓展群众的受益面,着力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帮办便民的事。每村建立由调解员和村干部组成的代办员队伍,对农村小微权力清单上的便民服务类事项和群众自身办理有困难的琐事,帮助联系沟通,尽快办理。督办顺民的事。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每月上旬召开重点信访事项化解过堂会,听取联系点负责人和村党组织书记汇报矛盾化解工作进展,梳理需要解决的问题,镇党委成立2个效能督查小组,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督办。不办扰民的事。建立涉及群众事项的“负面清单”,凡是增加群众负担、损害群众利益的事,坚决不办。聚焦主业主责、短板弱项,继续执行“短板清单”制度,今年河失镇19个村(居)查摆短板74个,确保紧跟整改序时,逐一填平补齐。

“评”,严格考评,完善约束机制 

  评村干部作风能力将矛盾调处工作和月晒季评年考工作相结合, 每个“微矛盾”处理结束后,组建“评议团”对相关责任村干部,从工作作风、联系群众,特别是处理矛盾纠纷过程中是否公平公正等方面进行逐个评判,按照总分100分,公正指数、能力指数、满意指数以3:2:5的比例折算得分,考核得分运用到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工作中。评网格员水准。由镇综治信访办牵头,充分结合信访件受理、12345工单量、网络投诉求决量等数据分析,对工作法运用过程中,从网格内事件上报、矛盾纠纷研判、风险隐患排查等多角度评估网格员作用发挥情况,从而有的放矢地完善相关考核激励机制,调优培强网格员队伍。评村民乡风教化。由村级党组织牵头党员、乡贤依据村民群众现实表现,将工作法的成果充分运用到“道德模范”“最美家庭”“最美党员”“十星文明户”创建评比中,进一步在农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集体意识、法治精神和民主氛围。充分发挥村民文明行为规范的榜样作用,褒扬善行义举、贬斥失德失范,促进农村文明乡风,唱响主旋律,培育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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