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江苏省泰兴市首列“立法民意直通车”在泰兴宣堡镇试点开启,按照“建、引、传”三步工作法,打通立法民意征集“最后一公里”。此次试点工作共计分发立法民意征集卡片1000余张,收集群众反馈表格33份,为保证“立法民意直通车”顺利走进全市16个乡镇(街道)打下了坚实基础。
握好“方向盘”,把“运行机制”建起来
“立法民意直通车”由司法所所长、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具备深厚法律知识和工作能力的同志组成专业化队伍,筛选出《江苏省水域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群众关心、反映强烈,与其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在市、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处醒目位置制作宣传标牌,统一制作发放反馈表格,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有效避免庙堂思维、视群众不见等盲区,切实解决“立法民意直通车”行驶前的“障碍物”。
做好“广播员”,把“源头活水”引进来
“直通车”开到各村居,由专业讲解员把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言法语”掰开揉碎讲明白,引导基层群众在听懂的基础上,表明疑惑,提出意见,进而面对面地、开诚布公地进行交谈和对话,努力变“单项说明”为“双向沟通”。专门设计“车票”形式“民意征集卡”公布司法部、司法厅等立法民意反馈途径,精心设计“回音箱”,群众可通过填写统一设计的包括法律法规草案,起草说明、征求意见提纲、意见建议栏等在内的反馈表格来畅所欲言、汇聚民智。
当好“传声筒”,把“真知灼见”传上去
对现场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直通车”工作队注重时效性和前瞻性,即时进行整理上报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建立“建议库”,迅速对收集的意见建议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及公职律师等专业力量进行分类处理,一方面通过适当形式向设区市、省厅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有价值的建议反馈,确保群众的有效意见建议有着落,另一方面及时电话反馈给参与群众,告知建议是否被采纳、采纳后向上反馈的结果,不采纳也认真解释其原因,保障群众意见建议件件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