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泰州市检察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实施方案》,为建设江苏高质量发展中部支点城市、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方案》共23条,重点从依法打击金融犯罪、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妥善化解矛盾风险、加强全方位法律监督、构建防控长效机制五个方面,明确了检察机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具体措施。
一、依法打击金融犯罪,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放贷、集资诈骗等金融犯罪活动;持续深入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形成虚假债权债务,以暴力、“软暴力”或者虚假诉讼侵占被害人财物的“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犯罪。加大对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在打击的同时,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准确把握打击范围和尺度,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二、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保护被害人财产权利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依法追缴、处置涉案资产等工作。积极参与非法集资陈案处置工作,落实分管领导包案制度,积极推动涉案款物的资产变现、处置,及时结案并防止发生新的陈案。
(市检察院专案组研究某套路贷案件)
三、科学制定处置预案,妥善化解矛盾风险
各部门加强协作配合,重视并妥善处置群众诉求,认真调查核实,积极回应。对于可能引发较大风险的案件和突发性事件,及时制定处置预案,向地方党委、政府信访部门汇报、通报情况,共同研究和推进信访风险化解,妥善处置舆情。
四、全面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监督;对恶意制造虚假诉讼、逃避合法债务、妨害合法债权实现的行为加强监督。依法对行政机关在金融监管中存在的行政缺位进行监督;积极探索金融消费领域公益保护,拓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司法救济渠道。
五、积极参与专项整治,构建防控长效机制
系统分析已办案件,向党委政府发出风险报告、风控报告。检察机关数据信息与非法金融活动监测平台线上互联互通,线下定期推送,数据及时分送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力建设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