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在防疫期间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的七条意见》,充分发挥稳企业、增动能、补短板、保平安的司法职能,区法院迅速出台14条措施,全力应对疫情,与企业共度难关。
一、建立专门“绿色通道”,优化诉讼服务。依法保护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权利,畅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开通邮寄立案、在线立案等立案通道,对与疫情影响直接相关的案件,予以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对因受疫情影响陷入危困的企业,依法加大诉讼费用缓交、减交的支持力度,确保涉困企业打得起官司。
二、加强诉调对接,前移下沉司法服务。梳理排查在办涉企案件中企业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情况,加强与企业及工商联等部门的沟通,实时掌握企业涉法诉求,快速交办督办,及时办结反馈。所有挂钩网格的员额法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在线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调解指导等,实质性化解涉企纠纷。
三、坚持公正高效审判,优化营商环境。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跨部门线索移送、案件会商、快速办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妨害预防和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以及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造谣传谣、暴力伤医等危害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犯罪。审慎适用对企业的财产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和防疫工作大局的负面影响。依法妥善审理因疫情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
四、强化善意文明执行,保障企业权益。对于当事人已经达成了和解协议的案件,被执行人在履行过程中确因疫情原因造成正常履行困难,向法院或申请人请求给予适当延缓期的,一般应予准许。对于以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物资企业为申请人的执行案件优先立案、立即执行,并采用领导包案、专案执行、协同执行等措施,切实加大执行力度。
五、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服务防疫大局。及时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平台,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发布典型案例,助力企业应对疫情、提升信心。积极开展司法调查研究。对于在案件审理中发现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在生产管理经营上存在困难或者问题的,及时向相关政府部门、涉事企业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完善相关疫情防控措施,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