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20天,信访人就得到了江苏泰州高港区检察院实体性答复
2020-02-20 16:49:00  来源:泰州政法

  被告人不认罪,被害人赵奶奶到检察院“喊冤”!她没有想到,20天后,检察院就给了她实体性答复。

  近日,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被害人赵奶奶专程到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表示感谢。

  2019年底,赵奶奶气冲冲来到检察院,抓住检察官的手,“检察官,大戚的丈夫已经开始卖房子转移财产了,这房子可是用我们集资人的钱买的啊!大戚不认罪,我们内心不服啊!”赵奶奶情绪很激动。“检察官,这事不能因为她不认罪就这么算了啊,我们一家老小的钱全在里面了,有4000多万啊!她分明就是诈骗!”

赵奶奶说的大戚,以资金周转为由,通过支付高额月息的方式,一共向其他人非法吸收存款2亿多元,2018年携款潜逃。作为大戚的邻居,赵奶奶对大戚给出的高息诱惑深信不疑,前后一共将4000多万元交到了大戚的手里。除了赵奶奶,其他集资参与人也损失惨重,部分家庭甚至分崩离析。大戚携款潜逃后,集资参与人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民警在外地一出租屋内将大戚抓获。2018年9月3日,经检察院批准,大戚被逮捕。

  在审查批准逮捕、起诉阶段,大戚始终拒绝交代案件事实,拒绝退赃退赔。2019年5月4日,检察机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9年8月1日,此案开庭,但大戚仍然拒不认罪:“这只是普通的票据承兑生意,我不欠他们一分钱!”

  这可惹怒了众多被害人。2019年12月11日,赵奶奶等10多人到检察院,认为大戚骗了他们的钱,现在余某又卖房子转移财产,希望检察官能为他们主持公道,追究大戚的刑事责任。检察官安抚好赵奶奶等人情绪,答复依法处理此案。

  经过与法院沟通得知,目前距离大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审理期限只有十多天。

  “一定要在年底之前给赵奶奶等被害人一个交代!”高港区检察长这样督促。

  接下来的几天里,检察官以大戚丈夫余某私自售卖房屋为突破口,查实了大戚在案发前有骗取他人借款并隐匿财产的犯罪事实,该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在司法机关外围取证的强大压力下,2019年12月16日,余某主动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2019年12月18日,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向法院追加了被告人大戚涉嫌集资诈骗4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并将量刑建议由此前的八年至十年有期徒刑,调整为十七年至十九年有期徒刑。

  12月30日,高港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该案。并于次日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大戚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同日,经检察院批准,公安以涉嫌洗钱犯罪对老余逮捕。

  大戚被判决书后,检察机关迅速联系赵奶奶,告知其大戚的判决情况和余某的处理情况。并且告知赵奶奶,司法机关对大戚在国内的房产已经全部查封,大戚在国外还有部分房产,司法机关也正在进行追查,将尽最大限度挽回集资参与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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