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公布《江苏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条例》并于7月1日实施,《条例》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统筹各类资源力量,推动有关部门、单位力量下沉,协调促进辖区内的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
今年3月,姑苏区综治中心正式挂牌,各街道综治中心也在6月底前陆续完成挂牌,从“跑多地”到“跑一地”,从“等结果”到“马上办”,综治中心成为了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协助推动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的重要工作平台。
“想咨询赔偿纠纷的问题,本以为还要跑到法援中心去,没想到直接在综治中心就解决了!”前不久,林某因与张某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来到姑苏区综治中心进行法律咨询,工作人员立即审批指派律师办理案件,最终,林某顺利拿到赔偿。在原来,遇到类似纠纷,需要跑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援中心、法院等多个地方处理,费时费力,如今,在综治中心,就可以一站解决。
姑苏区围绕窗口搭建、功能整合、案件联办等关键环节,积极主动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力推动纠纷化解服务及相关关联服务在区、街两级综治中心落地,真正达成了“进一扇门、解万般难”的便捷服务效果。今年3月,姑苏区综治中心正式挂牌,各街道综治中心也已经于6月陆续完成挂牌。
功能融合:从分散独立到高效集成
与以往各功能分散的模式不同,在空间的重新规划与流程的优化再造过程中,姑苏一站式纠纷化解机制已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度融合。
在综治中心内,开设了人民调解、行政复议等业务办理窗口,并打造调解室等专门化功能空间,使得功能更集成、路径更合理、机制更顺畅。同时,与区法院、信访、检察院、住建等常驻部门构建起良好的互动合作关系,推动综治中心的1个指挥调度中心、3个市场化调解组织、11个服务窗口、8类调解功能室,搭建起“一站式”解纷矩阵,形成高效运行模式。
在街道,区司法局主动推进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融入街道综治中心“一体化”建设,协调区法院融诉驿站、共享法庭以及司法确认中心共同入驻街道综治中心,真正实现了运行的高效便捷。
服务升级:从跑多次到一站通办
曾经,居民进行法律咨询后,若需申请法律援助,还得前往法律援助中心;达成调解协议后,若要申请司法确认,又得前往法院。现在,随着综治中心的挂牌运行,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行政复议等服务汇聚于此。
在姑苏区双塔街道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员成功化解24名农民工与某家具公司的劳资纠纷后,随即指导他们通过法院设立在双塔街道综治中心的司法确认中心完成司法确认,为调解协议加上了一道“安全锁”。“原本以为在这里拿到调解协议后,还要跑到法院去申请司法确认呢,没想到在综治中心就完成了司法确认。”农民工李某感慨道。
综治中心可依据来访群众的不同诉求,精准对接各部门工作人员,使纠纷化解的各个环节紧密相连、环环相扣,实现相近职能的有机融合,真正实现让群众“只跑一地”“只进一门”。
专业赋能:从单人作战到“专家联盟”
以往,涌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劳动纠纷、租房纠纷、损害赔偿纠纷等不同类型的矛盾都由人民调解员单独完成化解。如今,为确保不同类型的争端都能得到专业解决,综治中心细化案件分流标准:对于简单案件,直接由人民调解员负责处理;若遇到需要多方专业力量参与的复杂案件,则借助“一键派单”机制,通过共享文档将纠纷派往住建、人社、妇联等业务部门,实现“中心吹哨,部门报到”的效果。
居民陈某因与某餐馆的劳务纠纷,向吴门桥街道综治中心求助,人民调解员在化解过程中为了更专业地向陈某释法说理,利用“一键派单”机制“呼叫”人社中心工作人员,最终,在调解员与人社中心工作人员的联合调解下,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此外,针对旅游纠纷、物业纠纷等多发事项,综治中心还设立了专门的旅游调解室,并发动物业行业专业性调解组织入驻综治中心,进一步延展纠纷解决的专业性,助力综治中心成为矛盾化解的“终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