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压实普法责任制 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
2024-09-19 11:28:00  来源:苏州司法行政
  “八五”普法以来,苏州不断健全普法责任制,深化普治融合,着力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
  全覆盖 拓展普法主体
  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加强宪法、民法典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与苏州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普法重点内容。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专门印发《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健全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拓展普法责任主体范围,将其覆盖到具有立法、执法、司法、管理、服务职责职能的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国有企业、基层自治组织等普法责任单位。
  重前端 加强群众参与
  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立法工作中加强普法工作的规定》,构建“谁立法谁普法”工作机制,推动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在政府立法的立项、起草、审查、公布、立法后评估等过程中落实普法责任。今年以来,苏州市司法局把推进公众参与立法与立法过程中普法相结合,举办《苏州市城市更新条例》《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立法有我”品牌活动,让公众深度参与立法过程学习法律、增强法治意识。
  抓过程 强化普法监督
  全面施行市级机关部门普法责任制“三单两书”制度,通过《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普法重要工作提示单》《普法重点任务督办单》和《普法工作自评报告书》《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建立行之有效的督促、监督、评价机制,全面构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闭环。2020年以来,每年年底专门组织开展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选取6家国家机关进行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集中评议活动,由机关干部、法学专家、媒体代表等组成的评议组,现场评价并打分。截至2023年底,共有24家市级机关单位参加集中评议。
  强基础 突出普治融合
  按照网格的标准,培育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并实行动态管理,目前全市共有法律明白人19662人,充分发挥法律法规“讲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治活动“组织员”、法律援助“引导员”等作用,促进基层“三治融合”。深入开展以实践为导向的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分类实施国家工作人员“尊法赋能”、市场主体“守法致远”、青少年“学法护航”、村居民“用法安居”等行动,发布45条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实践路线和52个年度重点项目,探索构建科学的公民法治素养测评体系和测评机制,推动公民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自觉和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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