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实践 擦亮乡村振兴法治底色
2024-01-10 15:32:00  来源:引力播
  乡村振兴,法治同行。近年来,常熟市以“看得见法治元素、听得见法治声音、找得到法治服务、受得到法治保障”为目标,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走出了一条具有常熟特色的法治乡村建设之路,有效促进了乡村和谐稳定,保障了乡村改革发展,增进了群众民生福祉。
   “法治文化”为法治乡村建设铸“魂”
  “呦诶,新时代里气象新,农民个个快活人,山歌唱响普法曲,唱出么常熟丰收田......”常熟市古里法治山歌又一次唱响在了三农法治文化“一镇一品”文艺大展演的舞台上。
  “以往的普法下乡都是来摆个摊给我们发点普法书籍、普法宣传册和宣传品什么的,现在创新了,把我们古里的山歌填上了普法内容,又接地气又好记,还有评弹、小戏小品、歌舞,我们老百姓真的是有福了。”常熟市古里镇康博村村民钱先生说道。
  开展三农法治文化“一镇一品”文艺大展演活动是常熟市推进普法进农村工作的一大创新,常熟市通过深挖本土特色文化,推动其与法治文化的“联姻”,持续不断地创作古里法治山歌、辛庄法治评弹、尚湖法治小戏小品等一批“一镇一品”法治文化特色作品,并将这些优秀普法作品送到田间地头,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接受法治。
  除了推动法治文化活动向农村基层的延伸,“八五”普法期间,常熟市还全力推进基层法治文化阵地的覆盖工程,2022年11月,在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支塘镇蒋巷村高规格打造常熟市法治乡村实训教育基地并建成全省首个法治乡村主题展馆,展馆布展面积超1000㎡,将教育培训、成果展示、参观体验融于一体,成为村(社区)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等群体法治素养提升的主阵地。
  同时,把法治元素融入美丽乡村建设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法治小游园、普法宣传角、法治长廊、民主议事厅等基层法治文化阵地村村开花、处处可见,据统计,常熟全市共计各类法治文化阵地436个,实现基层法治宣传阵地的全覆盖。
  “队伍建设”为法治乡村建设加“力”
  “老奚啊,是我们这里的‘法治明星’,群众有大大小小的法律问题,都喜欢先去问问他,他讲的法律知识通俗易懂,群众都喜欢听他讲讲普法小故事。前不久的宪法宣传周,我们还邀请他给我们做了个小讲座,现场气氛还很不错呢。”常熟市莫城街道司法所所长叶静芳看着正在给群众做调解的老奚如是说道。
  叶静芳口中的“法治明星”名叫奚进坤,是常熟市莫城街道的一名调解员,在2021年初常熟市启动“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伊始,他就主动到社区报名,经过选拔、考核等多个环节,成为了一名“法律明白人”。之后,奚进坤不仅在人民调解的本职岗位上发光发热,更是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与社区治理、普法宣传等各类基层法治活动,也因此,奚进坤获评首批全省百佳“法律明白人”。
  类似奚进坤的“法律明白人”在常熟基层还有很多,截至2023年6月底,常熟市已累计培育“法律明白人”2300余名,实现1个三级网格2名“法律明白人”的全覆盖。“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积极参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引导、矛盾纠纷化解等基层法治工作。仅2023年,常熟全市“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6000余场次,参与援法议事活动1499场,成功化解矛盾纠纷8800余起,“法律明白人”逐渐成为了法治乡村建设的“主力军”。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常熟市持续加大对基层的法治供给,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面覆盖,一村一“学法用法示范户”全面培育完成,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全覆盖,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573名、兼职调解员1266名,实现三级调解组织全覆盖,这些队伍都为法治乡村建设注入不竭动力。
  “基层自治”为法治乡村建设增“效”
  “村居要提高治理能力,关键要做到村民自治,当然村民自治,还是要在法律的大范畴下进行。”常熟市碧溪街道李袁村党支部书记袁新春深有感触,农村工作纷繁复杂,社会治理面临许多难题,要形成良好的乡村治理新局面,关键是发动村民参与到社会治理之中,增强自我管理能力,而在这之中更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的作用。
  近年来,常熟市积极探索推进以“先锋领治”“村民自治”“履约法治”“乡风德治”“数字智治”为核心的“五治融合”乡村治理机制,将“建、管、治”三位一体协同推进,努力推动构建乡村治理新局面,描绘新时代鱼米之乡“富春山居图”。
  常熟市碧溪街道李袁村作为“美丽乡村”的代表,在构建乡村治理新局面中也做了诸多积极的创新探索——按照程序制定《李袁村“五治融合”乡村治理考核办法(3.0版)》,内容涵盖宅前屋后环境、庭院布置、垃圾分类、田间管理、家禽养殖、遵纪守法等多个方面;制定“考评周期”,发动村干部、廉勤监督员、村民代表定期评分,并将评分累计成积分,积分可兑换超市礼品卡、生活用品等物资;如有多次劝导仍不整改或有不文明行为的,经村百姓议事组商议、道德评判组审议后视情节取消村级各类福利。如此一来,村民纷纷把“村里事”当成“自家事”来办,“抢着干”的村民越来越多,“站着看”的村民越来越少,自治的积极性得到了大幅度提高。
  这是“八五”普法期间,常熟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一个缩影,市级层面,常熟市探索建立并实行镇村联动的“村规民约履约评议制度”;乡镇层面,海虞镇“8+X”“6+X”、沙家浜镇“春来月谈”、辛庄镇“宅基管家”“大家讲莊”等一大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援法议事机制被广泛使用,社会组织、基层群众参与社会治理逐步从“幕后”走向“台前”,实现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管、自己办,集民智民力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实效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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