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和苏州市价格认定局,为我们挽回损失!”近日,市民刘先生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送来一面锦旗,“我们大多数家长都以为这个钱拿不回来了……”说到这里,他再次握紧了承办法官的手。原来,在一起教培机构清退案中,经过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和苏州市价格认定局的共同帮助,他才得以成功拿回预付费。
就在几个月前,苏州某知名教培机构因产业转型问题退出市场,该机构门店数十家,在读成员千余人。而退市之后原有的赠课及赠送礼品的价格如何计算,机构与家长们也未沟通明确。因此,大部分家长认为,机构有恶意退出市场的嫌疑,不认可清退方案,并要求法院导入诉讼程序。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该机构已不存在继续经营的可能,因本案涉及人数较多,且涉及价格争议,法院决定将该批次共计一百余件案件移交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处理,同时邀请专家参与,最终商讨出一份双方满意的和解方案。
自2018年起,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本着切实为当事人减负的原则,针对案件审理中价格纠纷争议鉴定时间长、费用成本高的问题,积极探索多元化解模式,与苏州市价格认定局探索在价格鉴定类案件中引入专家调解,逐步建立起行政调解与诉讼调解相互衔接的价格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并在此后不断拓宽对接范围,扩大至诉前、诉中、诉后(执行)全流程,打造全国首个价格争议类型化多元化解实验基地。
“机制保障”提效能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与苏州市价格认定局成立调解工作站后,不断完善纠纷调处机制,先后出台《苏州工业园区价格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实施意见》《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细则》《关于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规范》《关于建立价格争议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工作实施意见》,细化价格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流程规范,就部分如房屋漏水、火灾等案件,由法院直接委派工作站处理。
“房屋质量纠纷往往涉及多个鉴定评估类别,双方对鉴定事项还有很大的争议,以前法院诉讼审理周期很长,新机制出台后,可以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都不用开庭,又高效又省事,既省了鉴定费,还省了诉讼费!”陈律师对此深有体会,在法院指导下,他与价格调解员现场调解,省去了鉴定环节,直接在诉前环节完成调解工作,无须导入诉讼,为高效解纷提档加速。
“资源共享”破壁垒
新推行的“专家+法官”调解模式,旨在调解过程中,让法官充分释明法律法规,专业调解员则发挥各领域的专业优势,提供调解的专业意见和建议,与法官形成知识互补,通过整合资源,提升调解效果,促成争议纠纷的高效化解。
“真没想到在法院就可以找到专门的专家提供意见,再也不用东奔西跑,各种申请材料,而且还是免费的,真的是太方便了。”张先生因一起价格争议纠纷,对于定价存在异议,在鉴定过程中,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邀请相关专家介入,在听证会后提出专业意见,促进双方达成调解意向。
同时,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还设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汇总、分析、上报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的案件情况,分析难点和痛点,积累调解经验,扩大价格争议纠纷非诉化解的效果。
“理念倡导”融经验
“您好,这里是104.8空中电台,今天又邀请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和苏州市价格认定局的专家为广大听友解答问题。”这是苏州广播电台专门为苏州工业园区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开设的空中电台。电台不定期邀请法官和价格认定专家进行普法宣传活动,对广大市民的以案释法解答各类价格鉴定纠纷的疑问。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和苏州市价格认定局为推广调解工作站先进经验,不断尝试各类途径进行推广,在《中国改革报》《苏州日报》《江苏法治报》以及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进行宣传,又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工作日志、典型案例等,向广大人民群众加大推广力度,强化社会影响力。该项工作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相关领导的重视。
2018年以来,法院共委派案件2725件,调解成功2507件,调解成功率超过92%,节约了大量的司法诉讼成本和社会成本,较好地实现了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对接联动。下一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理念,通过能动司法“小切口”助力诉源治理“大文章”,让当事人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法院彰显的法治力量和传递的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