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觉得一个月一次政务事项通报比较合理,这样的话便于及时了解掌握工作情况。”“不行,一个月一次工作量太大,容易耗费工作人员精力,而且事务不易于连贯。”“那好,我们进行投票,由大家伙决定按哪一种方式进行政务事项公开通报,下面开始投票......”
在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里,一场小区管理的评判正在如火如荼般上演。而这是昆山市司法局淀山湖司法所优化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最平凡不过的日常活动场景。
近年来,淀山湖司法所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聚焦基层社会治理难题,坚持完善治理组织体系、强化治理队伍建设、实施治理区域联动,实现基层精准治理目标,实现基层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构建和谐有序的基层治理体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
坚持三个打造全面覆盖 夯实基层治理阵地
为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巩固基层治理阵地,淀山湖司法所不断探索服务标准,强化上下联动,以村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为抓手,以“精准服务到户”的指导思想,建立了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持续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打通“一镇十七村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打通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
打造一体化治理阵地。建立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出律师值班及无人互联网律所等多项法律服务举措,同时建立淀山湖镇十七个村社区的服务工作站,从基础设施建设上保障了淀山湖镇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站点的全面覆盖,切实有效地履行立足基层、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宗旨,为基层治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打造一站式服务模式。采取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方便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引导支持各类法律服务机构资源向乡村延伸,村(居)法律顾问为村(社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聚焦农业农村重点产业项目,围绕涉农法律政策、合同监管、劳动用工等方面为乡村企业开展“法治体检”,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整合服务资源,细化工作举措,有力促进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打造一次性服务机制。主动入位,积极谋划,全面推行“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工作方法,在群众遇到法律问题时,以网络信息服务结合律师解答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全面、迅速地给群众提供咨询,值班律师则能针对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细致、具体的分析,实现线上线下的同向发力,有效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供给质量。
坚持三方融合持续发力 优化基层治理根基
淀山湖镇司法所以服务群众为目标,以规范执法为核心,以推进法治建设为宗旨,通过搭建新型现代化公共法律网络服务工作站系统,形成了基层社会治理的全新局面。
强化区域联动机制。与上海市青浦区盈浦、朱家角、香花桥司法所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每季度召开会议、通报情况、会商问题,促进预防、调解、教育、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每季度开展矛盾分析研判会构筑矛调联动体系,完善社会矛盾联合预警、矛盾难点联合排查等协作机制,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走访活动,完善四方联合排查调解机制,采取“过筛式、拉网式”方法,切实做到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安排专职调解人员和值班律师接待辖区单位和群众来访,消除各类隐患。
坚持精准多样服务。淀山湖司法所成立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立足民众需求实际,针对群众所产生诸如民事纠纷、经济纠纷等不同类型的法律问题,推出了诸如情绪宣泄法、降温冷却法、精神感化法等诸多形式新颖、切实有效的调解方法,有效提升了调解的效率,有效拓宽了当事人解决纠纷的途径,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的精准化,引导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逐步完善,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基层自治,提升基层民主自治水平,打造出“群众自我管理、群众管理群众、群众教育群众、群众服务群众”的法律服务新模式。
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坚持立足实际、大胆创新的原则,利用搭建法治宣传平台“公众评判庭”的形式,以模拟法庭的方法,让群众直接参与案例现场,使得法治教育更加直观向社会公众释法说理,以达到通过法理、情理来教育和引导群众的效果;开展多层次、多维度的法治宣传普及工作,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展示宣传图板、散发宣传材料、举办文艺演出等形式,集中开展多所联合法治宣传活动,用真实案例和通俗语言,直观、形象、生动向社会公众释法说理,传播法治正能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戏曲形式,让法治观念在无声中入脑入心。
坚持“三治融合”民主治理 提升基层治理质效
以基层“公众评判庭”建设为抓手,以群众认可、满意为目标,以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为宗旨,有效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再谱新篇,全面推动社会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自治”激发治理活力。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是保证“公众评判庭”群众性和自治性的重要基础,身边“老娘舅”以群众语言说理评判的开放平台,健全完善基层自治管理机制,借助民间力量,再与听证制度相结合,由群众评判员在村、社区重大事项上发表意见,提升了基层民主自治水平,成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矛盾纠纷化解新方式和对现有诉讼、调解等化解机制的有益补充,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提升居民参与率,形成了“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形成合力”的工作格局。
“法治”提高治理水平。坚持以法治为本,充分吸收借鉴人民调解、法庭审判、听证制度等现有机制中的好做法,牢牢把握“依法为先”的根本,始终用法治思维服务群众,坚持以法治净化社会风气,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通过聘请法律专业人士担任顾问嘉宾,强化社会面的治安整治和乱象治理,推动社会治安持续好转,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为基层治理营造了公平公正的法治氛围,确保法治公信力,做到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让群众在基层治理的过程中感受到“法治的温度”。
“德治”激发治理动力。坚持以德治为先,倡导“情为牵、和为贵、让为贤”的理念,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突出德治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引领作用,倡导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矛盾纠纷调解中搭建“面对面”平等协商平台,直面居民关注的纠纷热点,让德高望众的乡贤或长辈来说话,让群众来评理,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提升居民素质的重点内容,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拓展志愿服务,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和家庭文明建设,夯实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普遍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