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检察:守护“江南文化”的检察足迹
2022-10-31 16:52:00  来源:苏州检察发布

  苏州古城之美,美在文化资源之厚重,古城墙、双面绣、大运河……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每个“角落”,吴地文化的每一页“篇章”,群众美好生活的“最后一公里”,都是“江南文化检察官”心中的牵挂。

  多年来,苏州检察机关全力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决策和部署,践行“恢复性司法+社会综合治理”理念提升公益诉讼实效,积极稳妥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工作,以法治力量守护“江南文化”的传承发展。

  综合保护 筑牢法律监督屏障

  检察保护与价值利用统筹。通过检察调查、分析报告、支持起诉等方式,开展历史街区、老字号、古城墙、古墓葬等文物与文化遗产检察保护工作。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的决定》,赋权检察机关探索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后,苏州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从对单一文物的保护,逐渐扩大为对古城风貌、合理开发和传承发展的整体保护利用。2019年以来办理了京杭大运河硫酸污染、横塘古驿站保护等案件62件。姑苏区检察院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山塘历史文化街区整治的同时,撰写调研报告推动山塘“石狸”变身山塘文化新符号,实现历史文化资源的高效开发。

  狸猫主题邮局成为网红打卡地

  科技助力与外脑聚智并重。综合运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技术精准排查问题,提升办案精度。吴中区检察院运用3D全息复刻技术勘验和出庭示证,直观展示韩世忠墓受损情况,取得良好效果,被评为全国公益诉讼技术支持典型案例。相城区检察院运用卫星遥感技术调查,形成影像监测报告,查清“月城遗址”环境受损种类、形成时间、方式及占地面积,夯实案件证据。聘任文物部门专家5人担任检察官助理,发挥其专业优势,提供专家咨询、参与办案、公开听证等。三年来,开展文物保护专业咨询34次,借力“外脑”破解业务难题。

  勘查董份墓

  品牌打造与项目牵引并重。制定《“江南文化”检察保护制度实施意见》,以古城、古镇、古村落、古墓葬、大运河文化遗产、吴文化知识产权保护为工作方向,明确任务清单,两级院项目化推进,全力打造“江南文化”检察保护品牌。姑苏区检察院成立“姑苏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化办案团队”,设计“文化遗产检察官”虚拟形象,加大对破坏文物古迹等妨碍文物管理类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开展案件讲述、微视频记录、“文化遗产日”宣传等系列活动。

  多措并举 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持续跟进监督。牢固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充分利用行政磋商、圆桌会议、会议纪要、检察建议等手段,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针对全国重点文保单位草鞋山遗址土丘裸露、遗址风貌受到破坏等情况,通过诉前磋商、圆桌会议等方式,促使相关部门迅速采取山体防护措施,对该遗址4个点位、1200平米范围进行探掘,草鞋山遗址保护状况得到显著改观,并持续推动遗址保护和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让史前良渚文化走进大众视野。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围绕行政机关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反弹回潮、要否提起诉讼、判决是否履行等问题,通过基层互查、下沉督查等方式开展排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专注“精微”保护。认真研究文物保护类别范围、职权清单等事项,听取专家、行政机关意见,不断提升检察建议的精准性。姑苏区检察院针对小微型古建筑易遭破坏、巡查保护困难等问题,与市文保所共建“数智检察”古城保护预警平台,强化小微型古建筑保护工作。针对文物和文化遗迹地点固定、破坏修复难、保护周期长等特点,聘请当地居民担任“街坊哨兵,提高公益诉讼精准性、有效性,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理、早保护。

  公众参与检视。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根据案件类型和特点,组织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属地社区群众等代表作为“公益诉讼体验员”适时参与相关工作环节,体验办案过程,检验办案效果,助推工作质效。去年以来,已组织公开听证6件。

  联动协作 形成系统保护合力

  跨区划协作。在办理“月城遗址”案件中,相城区检察院与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太湖流域(新吴相城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公益诉讼一体化协作机制的意见》,历史文化资源跨区域协作保护是其中重要内容。基层院强化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吴中、姑苏区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跨区域协作筑牢文物与文化遗产公益保护防线。

  相城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联合无锡新吴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落实“月城遗址”案回访,评估检察建议整改成效

  跨部门联动。苏州市检察院与市文物局会签《关于加强文物资源保护联动协作的意见》,在线索移送反馈、信息共享、共同研判、办案协作、日常联络等方面强化协作配合,三年来,检察机关主动与文物保护主管部门对接31次,召开联席会议6次,凝聚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更大合力。

  立法化助推。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工作中,主动调查撰写分析报告,助推《苏州市古城墙保护条例》立法,全面加强苏州古城墙保护工作。近年来,受邀参加《苏州市地下文物保护办法》《苏州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草案)》等多部地方性立法座谈,助推“江南文化”法治保护。

  历史文化资源是我们的宝贵财富,苏州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持续聚焦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工作,助力打造苏州“江南文化”品牌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让历史文化遗产绽放新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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