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司法行政系统:构建法治共同体 护航平安长三角
2022-10-26 15:16:00  来源:苏州司法行政

  长三角绿色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号角吹响三年多,跨区域一体化协作在长三角各个领域不断深入。在这背后,法治的力量无形却有。

  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所在地之一吴江区的司法行政系统,三年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联动青浦、嘉善,勇于探索,在加强顶层制度设计、深化跨域司法协作、统一执法标准、推行联合执法等方面的创新实践不断深入。

  吴江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金江华表示,下一步,吴江区司法行政系统将在“一盘棋”思想和“一体化”意识的牵引下,进一步落实已经形成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示范区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为示范区织就一张强有力的法治保护网,为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铸造坚实的法治屏障和提供积极的示范样板。

  强化联防联控,守护一方平安 

  最近,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第二十三大队、青浦区交通委员会执法大队、嘉善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吴江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等4个执法单位,在太浦河江浙沪交界附近水域开展长三角一体化水上交通联合执法行动暨渣土专项整治行动。

  执法人员先后沿太浦河吴江汾湖段、嘉兴陶庄段、上海青浦段巡航,共检查船舶11艘,查获渣土船水上交通违法行为2起,涉及渣土船非法运输行为已移送属地综合执法部门处理。此次行动,各水上交通执法队伍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对水上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了有效震慑,提升了执法人员技能水平,形成了区域间打击水上交通违法行为的坚强合力,进一步促进了长三角水上交通执法一体化融合发展。

  如今,在“青吴嘉”三地开展安全、交通、生态环境、农业、市场监管等领域联合执法行动已成新常态。

  “青吴嘉”三地虽然水路相连、人缘相亲、经济相融、文化相通,然而因为地处不同的省市,以往对各类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以及执法标准尺度不一致,这也导致违法分子在三地来回流窜,影响区域的和谐稳定。

  “长三角绿色一体化,不单单指生态环境的一体化,还指社会治理的‘绿色’一体化。”金江华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安居乐业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在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之初,“青吴嘉”三地就开始探索执法尺度的统一,减少“同案不同罚”现象,提升执法的公信力。

  为此,“青吴嘉”三地出台《示范区行政执法协同指导意见》《示范区规范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办法》《示范区行政执法协同实施办法》等制度,从建立一套长效机制、明确两种合作方式、秉持三大协同原则和实现四类资源共享等四个方面实现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行政执法协同,以“一张图”建设、“一把尺”裁量、“一根线”联动提高抵御跨界突发风险的能力,并以示范区行政执法协同实践为调研背景,完成《长三角一体化行政执法协同机制研究》调研报告,分析区域治理过程中行政执法协同的现实问题及其内在原因,提出构建统一适用标准、案件管辖协调、执法资源共享、执法协作配合、联合执法监管的长三角一体化行政执法协同机制。

  与此同时,交通、生态环境、农业、市场监管等“青吴嘉”三地执法部门也破除行政区划藩篱和政策壁垒,积极开展跨区域联动。

  生态环境、农业等领域加强执法异地协作,签订《示范区农业执法备忘录》;以“毗邻党建”模式加速跨省联动发展,强化协同指挥,成立一体化执法指挥部,加强水上联合执法,创办农业执法简讯月刊,实现信息共享,积极打造长三角农业一体化执法“样板间”。

  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全国首个市场监管领域跨区域包容审慎监管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制定《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确定25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情形,跨区域探索建立市场监管领域统一执法规则、统一免罚标准,同时,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青吴嘉”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还不定期开展工作会商,互通工作情况,适时对清单予以调整,持续深入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坚守惠民初心,实现法律服务“一网通办” 

  刘女士与丈夫早年在吴江登记结婚,婚后移居至浙江生活。近日,刘女士为继承丈夫在浙江的不动产,向浙江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其涉及的证明材料需要在吴江调查核实。

  按照原来的相关规定,异地公证协查需要业务所在公证处向当事人婚姻关系登记所在地发函核实。通常情况下,整个业务流程的平均耗时是1个月左右,有的业务流程甚至长达2至3个月。

  2020年,“青吴嘉”三地签订了《“青吴嘉”公证共建合作框架协议》,搭建互查共享电话专线,建立代查协办机制。同时,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证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探索公证“一网通办”,将25项高频公证事项纳入江苏政务服务网。2021年5月31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跨省通办”综合受理服务窗口正式启动。

  得益于“青吴嘉”公证一体化机制,浙江的公证处向吴江公证处发函,提起婚姻异地协查申请。吴江公证处随即受理,通过民生档案查档专线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当天便电话反馈核实情况,仅2个工作日后,便将纸质档案邮寄至浙江的公证处,让刘女士顺利继承了丈夫的房产。

  截至目前,“青吴嘉”三地公证人员通过工作微信群及苏州公证大数据平台等互助核查公证事项100余次。

  近年来,“青吴嘉”三地除了签订《“青吴嘉”公证共建合作框架协议》外,还签订《“青吴嘉”法律援助共建合作框架协议》,有效落实三地法律援助“一网通办”,健全法律援助“一体化转办工作机制”,三地可通过互联网协作代收代办,长三角居民实现“足不出户”即可办理法援相关事项。三地法律援助律师每年开展一次业务交流学习活动,同时可根据业务需要开展异地挂职实践活动。每年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互评互查活动,就法律援助、法律帮助工作和案卷质量情况开展交流学习、案卷观摩和质量评估。

  签署《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公共法律服务共建备忘录》,以“1+5”模式确立十项合作内容,即共同成立“1”个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公共法律服务专家团,探索建立律所党建交流合作、青年律师成长平台共建、非诉及涉外法律事务研讨、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会商、信息联合共享等“5”项机制。吴江律协与汾湖高新区合作共建,成立“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专业委员会”,通过24小时线上咨询与驻村值班等方式,进一步畅通村(社区)法律顾问在长三角核心区域的法律服务工作。

  与此同时,“青吴嘉”三地探索建设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非诉讼纠纷联合化解机制,成立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30余人的调解专家库,加强示范区三地在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中的协同联动,推动示范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加速整合三地非诉讼纠纷化解职能和资源,汇编2021“青吴嘉”三地人民调解案例,着力打造多主体参与、多链条驱动的工作体系。

  一系列公共法律服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落地和完善,“青吴嘉”三地初步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一网通办”。

  优化利企措施,社矫对象实现跨区域有序流动 

  李某是苏州某企业负责人,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被依法判处缓刑。之后,李某开始在吴江区桃源镇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按照原来相关规定,李某不能随便离开吴江辖区,这样对李某公司的业务影响非常大。

  近年来,长三角地区先后出台《沪苏浙皖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办法(试行)》《示范区社区矫正和检察监督工作协作实施细则(试行)》《示范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请销假管理细则(试行)》《助力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生产经营八项措施》等制度,就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地认定、活动范围调整、外出协管、脱漏管协查等事项制定统一标准,推动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有序开展跨区域流动经营。

  得益于社区矫正执法司法一体化机制,经过申请、审核,吴江区司法局工作人员批准李某的活动范围扩大至浙江省。他也因此从浙江成功拿到一笔价值超百万元的订单。

  截至目前,“青吴嘉”三地司法部门共为李某这样的社区矫正对象办理简化外出审批手续或扩大活动范围手续,仅吴江一地审批超100人次,助力民营企业实现订单金额1.3亿元,进一步方便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工作、生活,体现了人性化管理思维。

  同时,在示范区,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教育管理和培训交流活动也突破了地域的界限。“青吴嘉”三地建立社区矫正队伍人才合作培养交流机制,成立三地社区矫正骨干人才库,搭建社区矫正课题研究平台,加强合作学习研讨,增强执法能力。建立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合作事项落实,重点研究解决三地社区矫正工作衔接管控配合存在的问题。并以“智慧矫正”建设为抓手,开发运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大数据监督平台”,在全国首批实现跨行政区社区矫正和检察数据一体化,有力保障刑事执行检察中“异地受理”“信息共享”“监督一体化”。积极打造金泽、朱家角、汾湖、松陵、嘉善、姚庄等7个教育和技能培训基地,建成长三角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文化学习资源库,搭建社区矫正讲师团师资库,社区矫正对象可参加三地司法所开展的月度社区矫正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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