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央视社会与法频道,聚焦苏州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拟不起诉公开听证案,点赞检察机关在守护长江过程中展现的“法”与“情”的融合。
基本案情
2020年5月,江苏省张家港市56岁的王某在江心洲岛帮工做装修时,无意间知道了一个来钱快的兼职工作——抓螃蜞。随后的三个月中,王某独自一人抓获了1140公斤螃蜞,得到1.2万元报酬。之后,王某为扩大规模,开始动员周边乡亲加入。于是,一个平均年龄60多岁、由土生土长的江边农民组成的十人捕捉小分队多次前往张家港段江心洲岛、通州沙岛等处捕捞螃蜞。
老程夫妻便是其中成员。在很多当地群众心目中,大家都觉得螃蜞繁殖率很高,捕捉一点没有多大关系,甚至认为是一种生活习惯,将之作为一个贴补家用的手段。非法捕捞行为被警方查获,他们已经非法捕捞螃蜞一万公斤出售,获利十余万元,老两口也不得不面对法律的制裁。
2021年6月11日,苏州市检察院联合张家港市检察院,在长江边针对这起非法捕捞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村民参加。听证会由苏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军主持召开。听证会上,十名老人都积极表示愿意退赃退赔,最终经评议,参会听证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对这起案件通过区分化处理,对于其中组织捕捞从中牟利的追究刑事责任,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事出有因的,作出不起诉的处理。
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沟通后,决定采用让老人以巡江护鱼的方式,实现劳务代偿。如今,十人捕捉小分队已成为义务护江源,巡江护渔,现身说法,义务普法,给身边村民讲自己的教训,这已让鉴于知识的传播效果更鲜活,更直抵人心。
用“检察蓝”守护“长江清”,一幅以法治守护母亲河的行动正千帆竞发。在“长江大保护”这张考卷上,苏州检察机关落笔有声,许下十年之约,用重现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竞自由的美丽画卷,回应人民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