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条例明确加强党建引领,我们建议细化业委会与物业重大事项向社区报备制度,便于切实强化监督功能。”“关于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我们需要考虑更为细致的实操方式,避免投票混乱现象的发生……”近日,在苏州市姑苏区虎丘街道司法所最近组织的一次立法民意征集座谈会上,虎丘街道嘉业阳光城社区居民和物业工作人员就《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送审稿)》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组织“面对面”座谈会,开展“点对点”宣传,上线“指尖”民意征集小程序……年初,虎丘街道的“立法民意直通车”就启动出发了。近期,虎丘街道司法所已就《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草案)》《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送审稿)》两部征求意见稿,先后面向企业家、社区居民、专业律师等各类社会群体广泛征集意见,开展法治宣传、线下座谈会5场,收集意见逾60份,发放宣传手册逾200份。
这是苏州司法行政机关切实把“立法民意直通车”开到群众中去,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
苏州市司法局不断完善和拓展立法联系点,建立苏州市“立法民意直通车”工作机制和制度,在全市村(社区)设置2400块“立法意见征集”桌牌和100余个“立法意见征集箱”,在基层司法所和服务站点普遍设立立法民意征集区,在12348法网和“法润民生微信群”设立立法民意征集板块,依托司法所、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站组建“立法民意团”,吸纳专家学者、律师、法治类社会组织和群众代表加入,健全社会各方参与的立法意见征求机制,打通立法民意征集的“最后一公里”。
全市各地将立法民意征集工作和日常的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相结合,通过成立立法民意征集志愿服务队、建立“立法民意咨询库”、建立跨部门立法民意征集对接机制、开通线上立法民意征集平台等方式,进一步延伸民意征集的触角。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立法民意征集,持续提升群众在立法工作中的参与感、获得感与主人翁意识,确保民意“有生命”,征集“有效果”,真正把“立法民意直通车”开到群众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