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江区检察院作为全省首批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重点试点院后,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实施方案,落实硬件设施改造和制定软件具结规范化流程,快速高标准建成全省首个规范化远程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具结场所。
当前,该院根据高检院试点要求,在刑检办案区设置值班律师工作室,并专门设立两间“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室”,在保障律师顺利工作的同时,也保证嫌疑人认罪认罚的真实性和自愿性,彰显认罪认罚程序的仪式感。
律师如因在外地或工作冲突不便前来吴江区检察院,可以通过远程见证的方式对认罪认罚控辩协商过程进行见证,“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室”均安装自动同步录音录像、智能投屏电视等设备。
检察官、律师、犯罪嫌疑人进入协商室后,“控辩协商室”全程记录认罪认罚控辩协商的过程,而智能投屏电视可以用于认罪认罚过程中的证据开示、法律法规的展示,强化检察官认罪认罚过程的释法说理,确保控辩双方互动协商的高质高效。
考虑到律师工作的时间弹性,吴江区检察院还专门选择一间“控辩协商室”增设远程见证功能。尽力为异地律师见证认罪认罚提供便利,确保每一个犯罪嫌疑人在认罪认罚过程中都能及时获得法律帮助。值班律师表示,这一做法充分保障值班律师实质化参与权,有效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公信力。
另一方面,吴江区检察院积极贯彻“依法”、“规范”等试点核心理念,出台《认罪认罚具结工作指引》等完整的规则制度,包含《认罪认罚具结流程》、《认罪认罚具结用语负面清单》等一系列规定,从承办人的着装要求、用语规范到律师的权利保障等多方面作了详细规定,以确保控辩协商的真实、自愿,高质量完成上级院的交办的试点任务。
试点以来,吴江区检察院已完成 73人认罪认罚的全部同步录音录像,并将根据试点要求,将视频上传至市院刑检“易办案”平台。
同时,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吴江区检察院为落实相关规范化要求,早在今年年初就开始探索建立认罪认罚具结的全程录音录像机制。如在上半年疫情期间,该院就试行看守所远程认罪认罚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工作。
下一步,吴江区检察院将紧紧围绕上级院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实现认罪认罚具结场所的智能化、具结流程的规范化、具结过程的可视化和控辩协商的阳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