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案件持续高位运行、人案矛盾日益加剧这一“疑难杂症”,苏州市吴中区法院把脉问题、找准症结,着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开出一剂“外疏、中通、内调”的良方,激活法院肌体,有效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司法效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2019年,吴中法院受理案件25080件,审执结21945件,同比分别上升5.63%和6.49%,员额法官人均结案411件。
外疏:多元化解导出矛盾纠纷
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增多,而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发展滞后,导致纠纷源源不断涌入法院。为此,吴中区法院强化诉源治理,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区委出台《关于构建网格化社会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借势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联动平台,建立“非诉调解先行、网格化解联动、司法确认断后”的矛盾纠纷分层过滤模式,并在今年的苏州市政法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做优特邀调解,选聘23个特邀调解组织与22名特邀调解员,建立特邀调解名册,根据调解业绩对名册实行“能进能出”动态管理。对于适宜调解的纠纷类型,结合特邀调解组织与特邀调解员的工作性质、专业特长等指导当事人从名册中选择调解组织或调解员先行调解。
做强诉前分流,将原来的诉前调解案件向人民调解组织流转模式,优化为区司法局派驻专职调解员驻院调解模式,有效缓解了诉前调解案件分流效率低且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调解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提高了诉前调解质效。吴中法院5个人民调解工作室共有司法局派驻调解员11名,采用资深调解能手+年轻调解员的“老带新传帮带”搭配,保证案件调解效果。1-8月,全院分流诉前调解案件2108件,占民事一审新收民商事案件的30.43%,调解成功820件,成功率38.90%。
做精诉前鉴定,推进确有司法鉴定必要的案件开展诉前鉴定,依据鉴定结果组织当事人诉前调解,或当事人自行和解,进一步提升纠纷诉前化解率。1-8月,委托诉前鉴定131件,占鉴定总数的38.40%。
中通:畅通司法确认中间枢纽
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高效便捷,可是达成的调解协议没有强制力,当事人难免心存顾虑。为此,吴中区法院顺畅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程序的衔接机制,不断探索优化司法确认程序,1-8月开展司法确认476件,上半年数量居苏州市法院第二。
拓适用范围,在人民调解协议基础上,将各类法院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也纳入司法确认范畴,扩大司法确认制度优势,改革试点以来对337件此类调解协议作出确认。
快程序流转,司法确认案件归口在立案速裁团队及法庭审理,以高效、便民的速裁理念确保在当事人申请当日完成立案、分案,缩短流转环节耗时,简化司法确认程序,平均确认时间为3.07天。将司法确认与“江苏微解纷”APP等信息化手段嫁接,将其优势从“又快又好”升级为“更快更好”。
严规范审查,在司法确认案件的审查中,编制《诚信诉讼承诺书》要求双方当事人签署,并进行严格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保调解方案合情合理合法,谨防当事人恶意串通、虚假诉讼骗取法院司法确认文书的行为。为提升调解协议规范性、合法性与确认比例,吴中法院通过“法官进网格”形式,召开联席会议、开展业务培训,共培训调解员423人次,准予确认的比例达到申请司法确认案件的100%。
内调:调整布局优化资源配置
事有轻重缓急,案有繁简难易,司法资源分配不能大水漫灌,如何精准调配,对症施治,让简案跑得快,繁案办得稳?吴中区法院科学配置审判资源,繁中谋精,简中求速。以问题和实际需求为导向,出台13项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配套方案,明确案件分流标准,规范简案审理程序,制定简化庭审笔录、简式文书等模板。1-8月小额诉讼、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中独任制适用率分别为16.08%、56.47%和25.18%。
繁简案件要素式甄别,通过分析近两年吴中法院审结的不同类型民事案件审理期限、适用程序、社会影响等,制定科学的甄别标准,即简案识别“做加法”,多个简案要素相加才能识别为简易民事案件;繁案识别“做减法”,只要具备任何一类情形都必须识别为繁案,避免出现“简案不简、繁案不繁”情形。案件录入平台后,根据案件的要素,确定繁简后分别进入立案速裁团队或业务庭繁简团队并随机分配员额法官进行审理。
精准分流阶梯式分案,简案通过分案系统直接在各业务庭和人民法庭内随机分案;繁案根据案件类型,采用集中分案方式,交专业化精审团队审理;新类型、重大疑难复杂以及具有裁判指导意义的案件,实行指定分案,优先分配给院、庭长审理。在立案庭及各人民法庭设置程序分流员,专职负责确定首次适用程序和分案方式。
审判力量三七式配置,将简案快审与专业化精审相结合,固定类型、人人参与、明确比例,实现“两个三七分”。即每位员额法官30%精力审理简案,70%精力审理繁案;在业务庭内确定主要类型繁案的主办与助办法官,并定期轮换,同类型繁案中70%案件由主办法官审理,30%案件由助办法官审理。既提高审判效率,又有利于培养法官专业特长,统一裁判尺度。
健全电子诉讼新模式,与司法局、律协开展电子诉讼深度合作,就畅通电子诉讼渠道、全面推广网上立案和全域诉讼服务、稳步推进网上庭审、调解、调查,大力推进电子送达,完善网上联系法官机制和建立沟通会商机制等六个方面开展全流程合作。拓展在线诉讼平台,开发“吴中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方便当事人在线举证质证、进行调解、签名确认等。与吴中区5家金融机构签署《关于电子送达合作备忘录》,确定在立案初始,金融机构或其代理人即向法院确认手机号码或邮箱,金融机构与债务人在合同中亦约定电子送达的相应方式,提升电子送达效率和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