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套中套】为你揭开“套路贷”的神秘面纱
2020-08-12 11:24:00  来源:高新公安微警务

  帮“男友”借款6万元 最后却赔了200多万?

  低利息、无抵押、快放款,看似简单的贷款条件却套路满满

  8月10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播出《套中套》,高新区公安分局为你揭开“套路贷”的神秘面纱。

  “套路贷”案情回顾:

  90后女生为爱陷入“套路贷”泥沼

  当把女儿小晴借款200多万的借条拿在手中,老胡懵得忘记追问来源,他怎么也不敢相信小晴会在外欠债200多万。小晴称自己最初只是为了帮男朋友借了6万元,但是后面为了还债只能去借更多的钱。当追问6万元是如何滚到200多万元,小晴却怎么也说不清楚。更让大家无法相信的是,家里的房子也已经被小晴抵押贷款100多万全部花掉了。

  小晴口中的男友徐某是她在某次聚会上认识的,后在他的追求下,俩人成为了情侣。徐某在交往过程中告诉小晴自己生意上还差一笔钱,希望她能帮忙担保借款,在徐某的游说坚持下,小晴勉强同意了。可小晴没想到的是,这6万元成为自己陷入借款泥沼的第一步。

  后来,徐某又以投资需要资金、偿还借款、购买汽车等理由诱骗小晴借款12次,总计金额200余万元。期间,小晴将自己名下房产抵押贷款100多万元,用于归还借款。而这一切,小晴都不敢告诉家人,直到2018年2月初小晴因还不出在吴某处的借款,被吴某一通电话打给了她的父亲老胡。

  4个月,6万元是如何变成了200多万,小晴怎么也想不通,只知道彷佛有一个窟窿永远也填不上,而小晴的情况不是个例。

  警方拨开迷雾 “套路贷”团伙现形

  2018年年底,高新区警方接到一起类似“套路贷”报案,经过仔细甄别和深入查证后,一个采用虚增流水、收取高额利息、借新还旧、恶意垒高债务的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被害人李强告诉民警,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间,他被迫与王某、陈某健等人签下高额欠条,累计债务48万钱款,被骗20余万元。

  警方查获的账本及部分借条▲

  在了解案件情况后,高新警方随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全面侦查。在依托蜂巢系统明确嫌疑人落脚点后,专案组制定了详尽的抓捕、现场搜查取证预案确保万无一失。2018年11月,时机成熟,各抓捕小组在苏州高新区、吴江区、工业园区、相城区等地同步实施抓捕,陆续抓获8名嫌疑人,并在主犯王某、陈某建住处、车内及办公室场所搜查到借条、账本、催债书等重要涉案证据。

  借新还旧 累高债务 “套路贷”手段揭秘

  在“套路贷”团伙内部,小晴、李强等受害人都被叫做“板子”,被套路借贷的行为则被称为 “杀猪”。嫌疑人在实施“套路贷“前都会进行一定的“捕猎”,对象通常为社会经验不足,容易轻信他人、有车有房的本地人。在摸清“板子”及家中的资产情况后,会以各种名义将受害人拉入借贷的圈套,通过套路一步一步骗取受害人的钱财。套路之下,小晴的累计债务高达350万余元,其中被骗的就有130余万元。

  因为没有资金来源,在第一次借款后,受害人通常会被嫌疑人带着不断的去借款来还之前的债务,债务被不断垒高,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陷入一环套一环的陷阱。在借贷过程中,嫌疑人还会先将借款上的金额打给受害人,然后以利息为由,将部分欠款收回,有时会被要求收取服务费、中介费,因此,受害人实际借款与借条上的金额相去甚远。

  因犯罪数额均属特别巨大,目前,王某、陈某伟、陈某健等主犯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九年、六年,分别并处不同数额罚金;其余嫌疑人已移交相关公安机关处理。

  警方提示

  “套路贷”作为近年来出现的新型违法犯罪行为,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实施的侵犯财产类犯罪活动的概称,它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社会危害性很大。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1、不轻信所谓的无抵押贷款,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有相关资金需求,一定要选择手续完备、证照齐全的正规公司,避免向一些“小贷”公司或者专门从事高利贷放贷的机构借款。

  2、不随意签订借款合同,签订合同前仔细看清楚,仔细阅读容易引起纠纷的还款时间、支付方式、利息等条款。凡是空白合约、口头打包票却不肯写进合同的,坚决不签。

  3、要有证据意识,但凡钱款往来,务必留存证据,还款时尽量选择有迹可循的转账方式,并注意留言标明资金用途,如采用现金方式还款,要注意让对方及时出具收条,切忌“空口无凭”。

  4、要果断报警,及时止损,如不幸陷入“套路贷”骗局,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引发其他更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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