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工作,让户外广告成为提升城市“颜值”加分项,苏州市司法局和城管局联合启动《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立法意见征集工作,多种渠道征求社情民意,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有效提升城市品质。
今年以来,苏州市司法局围绕畅通立法民意征集渠道,积极推动立法民意征集走近百姓身边。同时,注重加强立法宣传,使立法过程成为宣传普及法规规章、弘扬法治精神过程,同时通过引导公众参与立法,使普法效果更加显著。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苏州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是今年苏州市政府立法计划正式项目。经过前期调研、起草及修改,目前已经形成送审稿。送审稿以“美化城市市容环境、提升户外广告品质”为导向,倡导绿色环保,鼓励使用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应用,鼓励店招标牌多样化、个性化设置。强调设置者对设施日常维护的义务,明确户外广告设施的禁止性规定,突出安全性要求,禁止桥身广告,禁止延伸至道路上空、跨越道路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等。
为扩大立法意见征集的公众参与度,苏州市坚持按照“点面结合、上下联动”的模式,在各地地标性建筑物电子广告屏上公开意见反馈渠道,公众扫描电子屏上二维码即可参与立法意见征集。同时在苏州市司法局、苏州市城管局的网站、微信平台公开意见反馈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