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啃方便面,喝矿泉水,日夜不眠奔袭千里……近日,央视《今日说法》栏目专题报道了苏州警方破获数起假借卖口罩之名实施诈骗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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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市民周某来到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元和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在微信上被骗了。
经过询问,警方了解到周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有人发布了有大量口罩出售的消息,就联系对方表示想购买大量口罩。周某和对方商定好,以一元一个的价格向其购买28600个口罩,并向其支付宝转账28600元后,周某便满心欢喜地等着口罩寄到。
然而周某没有想到的是,对方压根就没有口罩的供货渠道,收了钱之后便将两万多元全部挥霍。周某多次向对方询问什么时候发货,对方先是谎称在联系中,随后又推脱联系不上购货商,不久便将周某拉黑。这时,周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立即报警。
立案后,警方立即着手开展调查,根据周某提供的嫌疑人信息,成功锁定了嫌疑人黎某的身份,确定其在广西钦州。
正值疫情防控期间,苏州警方与当地警方对接后,准备好防护装备及干粮,立即带队驱车前往广西,经过近24个小时奔波才抵达,最终在当地警方协助下成功将黎某抓获并将其带回。
落网后,黎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目前,黎某已被依法逮捕。
2020年2月,市民沈某也来到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元和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在微信上被骗了。
原来,沈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有人发布了可以代购口罩的消息,而这个人还是自己几年前的同事李某,于是就联系对方表示想购买大量口罩。沈某和李某商定好,以36200元的价格向其购买21000个口罩,分两次将钱转给李某后,沈某便满心欢喜地等着口罩寄到。
然而,沈某没有想到的是,李某压根就没有口罩的供货渠道,收了钱之后也没有联系所谓的代购,而是将3万多元全部挥霍。沈某多次向李某询问什么时候发货,李某先是谎称在联系中,随后又推脱联系不上购货商,同时将沈某拉黑。这时,沈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立即报警。
立案后,警方立即着手开展调查根据沈某提供的嫌疑人微信、支付宝账号,民警成功锁定了嫌疑人李某的身份,确定其在西安。
苏州警方与当地警方对接后,准备好防护装备及干粮,驱车前往西安,经过近18个小时奔波才抵达,最终在当地警方协助下成功将李某抓获并将其带回。
经审讯,李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交代了另一名同伙张某。随后,警方再次组织警力奔赴西安,成功将张某抓获。
目前,李某、张某已被依法羁押,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非法制售口罩将顶格处理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此前的发布会上提出,全面部署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违法行为,对于涉及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要顶格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用品的名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有关诈骗罪的规定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