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报告中苏州这三个案例和一人被点名了!
2020-05-28 09:37:00  来源:苏州中级法院,苏州检察发布,苏州政法

  5月25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两高”工作报告出炉。其中,苏州法院审结的3个案件

  和苏州检察院的1名优秀检察官被点名了!详细了解一下。

  3个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这份长达20多页报告中,提到一批具有典型性的案件,这其中就有苏州法院审结的3个案件。

  案件一 艾文礼受贿案

  报告快递:准确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艾文礼等主动投案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对邢云等严重腐败分子适用终身监禁。

  中国政法大学汪海燕教授点评:艾文礼案的依法公开审理和宣判,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态度和决心,有利于督促违法犯罪官员悬崖勒马、及时悔悟,主动自首投案,体现了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法治原则。同时,对腐败犯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原则,不仅可以进一步提高反腐追赃的效果,还可以促进被调查人积极配合调查,有助于推进刑事司法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案件二 倪菊葆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再审案

  报告快递: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法律适用、法律责任一律平等,不论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一视同仁、依法保护。坚持以发展眼光看待处理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过去经营中的不规范行为,依法甄别纠正历史形成的涉产权冤错案件,苏州中院再审改判倪菊葆案,坚持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错到哪里纠到哪里。

  全国人大代表吴惠芳点评:法治是保护产权的最可靠方式。人民法院依法启动再审程序进行纠错, 坚持罪刑法定的原则,准确把握法律界限,精准适用法律,依法将原审认定的合同诈骗罪改判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终实现对倪菊葆及主管企业的正确定性。再审判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体现了人民法院着力甄别、妥善处理涉及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历史案件的决心,对于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合法经营,保障民营企业家安心干事创业,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人大代表戴雅萍点评:对于我们民营企业家来说,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平等保护,我们才能够安心干事创业、大胆经营。倪菊葆系吴江地区改革开放后第一代知名企业家之一,之所以被追究刑事责任,是因为其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民法院通过启动再审程序进行纠错,还原事实真相,将原审认定的合同诈骗罪改判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稳定了我们企业家预期,为我们企业家解除了后顾之忧,同时也为不规范经营的企业家敲响了警钟,对于强化企业家遵纪守法的意识,引导企业家依法合规经营具有重要警示作用。

  案件三 小偷逃逸跳水溺亡案

  报告快递:审理“小偷逃逸跳河溺亡案”,依法判定追赶群众无责,宣示法不强求正义者的过重注意义务。通过一系列案件审理,破解长期困扰群众的“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救不救”“为不为”“管不管”等法律和道德风险,坚决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横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和稀泥”做法,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群众有温暖、有遵循、有保障,争做法治中国好公民。

  一名优秀检察官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向大会作最高检工作报告。

  张军在工作报告中指出,狠抓自身建设,提升检察履职能力。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铁一般”重要要求,深入贯彻检察官法,以过硬的本领守初心、担使命。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中央巡视,严格落实整改政治责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向“最美奋斗者”张飚、方工学习,潘志荣、施净岚、王勇等新时代检察官形象深入人心。

  从会计起步,走到公诉台前,二十四载收获荣誉海海,他是检察系统唯一同时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CCTV十大法治人物”“全国模范检察官”

  “全国十佳公诉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等六项国家级称号的检察官。今年在检察日报头版发表的《检察官,端菜者还是炒菜者》《以更强责任意识,提供更优质司法产品》

  两篇重磅文章引发热烈讨论。

  △王勇当选“CCTV2018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从本心出发,较量善恶是非,一腔忠义,办理大案众多。近年来,他参与的四川刘汉等人涉黑案长江口垃圾倾倒案、太湖西山垃圾倾倒案、等多个案件,分别被最高检、最高法、国家网信办等不同单位评为当年全国十大案件。

  他是倾听者、他相信司法越正义、越要听取民意、他是守护人,他坚持司法越精准,越应执着毫厘,法律绝不是工具,而是捍卫理想的旗帜,正义不只是承诺,更应抵达鲜活的人心在喧嚣里坚守本心,在司法中秉持理性。

  他是王勇。

  5月18日,苏州市委组织部发布任前公示,拟推荐提名王勇为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人选,拟任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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