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长三角一体化跨域执行协作让“死案”峰回路转!
2020-05-14 13:35:00  来源:吴江法院

  执行协作

  助力当事人挽回损失

  “周法官,可算见到你了,我准备的锦旗请务必收下。”金先生一边递上锦旗一边说道。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通过长三角一体化区域法院执行协作机制,为一起已经“走入绝路”的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金先生讨回部分货款,金先生向法院负责恢复执行的承办法官送来锦旗,感谢上海青浦、苏州吴江两地法院公正高效的执行协作,为他挽回了损失。

  基本案情

  2018年5月,金先生因陈某及其投资的某金属制品厂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吴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吴江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询了陈某及其投资的某金属制品厂名下存款、在吴江当地的不动产等财产情况,发现陈某名下除3万元存款外无其它财产。该院扣划存款后,案件也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0年4月,金先生听说陈某投资的金属制品厂在青浦法院作为申请执行人有一笔即将分配到手的执行款,即向吴江法院提供了线索。收到该线索后,吴江法院执行局立即通过长三角一体化区域法院执行协作机制向青浦法院发出协助执行请求,当天便核实该线索,并扣划6.7万元执行款。金先生接到领款通知后感慨不已,称赞两地法院执行协作速度真是快,两家法院就像是一家。

  据悉,长三角一体化区域法院执行协作机制形成于 2019年5月,是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为服务保障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率先签署《长三角一体化区域法院执行协作备忘录》,推进三地执行协作一体化进程中建立的,形成三地法院高效协作局面。根据该机制要求,三地法院搭建信息快速传递渠道,不定期开展业务交流,确保在执行协作中迅速反应。此外,该机制还共推三地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落实被执行人在三地法院辖区相关部门联合实行嵌入式信用监督、警示、惩戒,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将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打造成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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