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某项目工地存在未按规定设置围挡等现象。
经过现场勘察和询问调查后得知,其行为属于初次违法且结果轻微,相关负责人当场表示立即整改,认错态度良好。
该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昆山近日制定的全省首张区镇综合执法涉企免罚及从轻处罚“清单”,对施工项目负责人实施从轻处罚,以批评教育为主,处罚金额从原来的2000元降至500元。
2019年,昆山市启动区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共下放涉及教育、人社、城管、安全生产等11个领域的674项处罚权,各区镇陆续探索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新机制。
今年4月,昆山市监委、市司法局联合发布《开展免罚和从轻减轻处罚工作通知》,昆山市司法局梳理形成《昆山市区镇综合执法相关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及《昆山市区镇综合执法相关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其中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43项,包含教育、人社、资规、水务等8个领域;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78项,包含人社、资规、城管、水务等7个领域。以上两张清单将导入区镇综合执法平台,遇到相关处罚,自动对执法人员进行提示,确保昆山全市同一标准、同一尺度,且同一事项处罚裁量标准统一。
“免罚及轻罚,并不等于鼓励违法。对触及安全底线、环保红线、食品安全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领域的违法行为,将坚决予以行政处罚;对拒不改正或者改正后短期内再次违法的,还将依法予以严惩,并将进一步细化企业再次违法后的处罚标准。”昆山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既要防止滥施行政处罚行为,也要防止应罚而不罚。
针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案件:
●建立“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行政处罚程序制度和内部监督机制。
●并充分运用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规劝提醒、走访约谈等方式。
●建立健全“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企业档案记录、信用惩戒管理等配套制度。
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既为企业减负,也确保监管不打“折扣”。
接下来,昆山将完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公示相关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昆山市纪委监委开展干事创业廉洁风险报备工作,对已报备的涉企免罚及轻罚事项,加强容错纠错机制运用,真正使该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创新型企业在发展初期提供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激励企业勇于创新。
“此次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最大程度减少非市场的不必要性干扰,让企业展现最大活力、释放最大潜力。总体来说,要坚持‘于法有据’‘过罚相当’‘宽严相济’‘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等原则。”昆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释放审慎包容监管的清晰信号,为基层执法消除后顾之忧,同时,督促市级权力下放部门将结合条线特点和区镇需要,做好对清单实施的培训指导工作,并就区镇对清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让更多市场主体在轻松而健康的社会环境中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