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政法部门联合出台15项具体措施依法保障复工复产
2020-04-16 10:25:00  来源:苏州政法

  近日,苏州市委政法委会同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制定出台《关于全市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提出了15项具体举措,明确要求全市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保障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意见》强调,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举措,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好“苏城码+网格化+铁脚板”有效做法,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勇当先锋,敢打头阵,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复工复产工作,及时解决群众所急所忧所思所盼。坚持依法严惩和轻缓宽同步,树立宽严相济、包容审慎的执法司法理念,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违法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及时协调帮助解决复工复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防止复工复产后发生疫情感染,推动建立最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完善疫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机制,为疫情防控和稳定社会预期、维持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提供优质高效的政法公共服务,将疫情造成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争当“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先行军排头兵、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执法司法保障。

   《意见》指出: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及经营者合法权益,全市政法机关将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十五项优质高效的政法公共服务。

  健全完善促进复工复产的政策法规。

  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违法犯罪。

  依法化解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民商事纠纷。

  依法妥善处理因疫情引起的涉企合同纠纷。

  加快处理涉及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行政争议。

  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

  慎用逮捕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

  切实改进办案方式方法。

  加强对涉企案件的法律监督。

  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政务服务。

  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

  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

  深入推进律师专业服务。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意见》要求:各地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要把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坚决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双胜利。各地党委政法委要牵头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引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各项措施落实无死角、无盲区、无漏洞;政法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全面压实工作责任,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加强相互协作配合,形成依法保障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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