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更多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苏州市司法行政系统把法治作为全面深化改革重要引领 将法治春风送进千家万户
2020-04-08 11:14:00  来源:苏州日报

  办理公证13.6万件,办理仲裁案件1309件,提供法律援助1.6万件;

  公共法律服务窗口、12348热线、法网、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解答群众咨询近50万次;

  法治文化节10项活动吸引超20万市民参与,宪法宣传教育馆接待参观学习达4万人次,每个普通工作日至少有564件纠纷通过非诉讼渠道得到化解,我市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

  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把法治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引领,自觉践行法治惠民理念,统筹推进、共同发力,交出了一份全国领先的“硬核”答卷。

  今天是江苏省司法厅确定的“司法日”。今年苏州“司法日”以“12348·法惠民生进万家”为主题,将开展法治文化场馆网上游等线上活动,组织公共法律服务团队入村居进园区、“疫情防控·法治同行”送法上门、法律援助惠民生走访等线下服务,将法治春风送进千家万户,让更多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不断提高司法行政“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

  争做法治苏州建设“排头兵”

  “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苏州以宪法宣传教育为首要任务,依托全国首个宪法主题宣传教育馆和“网上宪法馆”开展各类主题教育;以领导干部、青少年和务工人员为重点对象,常态化实施县处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创新开展青年政法干警进校园、新市民普法“流动课堂”活动,提升全民法律素质;以构筑法治文化阵地为主要抓手,举办法治文化节、法治微电影大赛等法治文化活动,山塘法治文化体验线和宝带桥—澹台湖景区法治文化园获评全省首批“大运河法治文化品牌项目”。全市共建成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47个、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252个,位居全省前列。2019年12月,苏州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

  在我市深入推进法治苏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过程中,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让法治成为苏州人生活方式的生动诠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在市司法局挂牌,市委全面统筹依法治市各项部署举措更强有力贯彻落实,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经验被国务院、省政府推广,“法护人生”“法进家庭”“法润村居”等活动让法律切实进村入户、走进百姓生活。

  2020年,我市将注重立法制规,不断增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实践运用,打造“立法民意直通车”;推动“阳光执法”,开展执法监督进社区、进企业专项督查,完善行政复议应诉机制,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体系。加快“五治融合”,推进法治乡村、法治社会建设,不断优化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打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组合拳”

  3月下旬,我市在全省率先依托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非诉讼服务中心,中心整合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等多种司法行政职能和服务资源,推动矛盾纠纷“分级诊疗、分类化解”。自此,苏州群众遇到民事、商事、家事、行政等领域矛盾纠纷,可以申请并获得多种非诉讼形式的调解。

  市司法局紧紧围绕维护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打造“枫桥经验”苏州版本,强化矛盾纠纷化解,有效管理服务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让苏州真正成为群众安居乐业的“人间天堂”。

  2020年,我市将深入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百日会战”,发挥非诉纠纷解决综合平台优势,把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社会力量、人民调解小助手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综合网格,推动矛盾化解端口前移。推行分级分类管控,创新循证矫正、损害修复机制,深化前置化、协议制、社会化刑满释放人员管理服务模式,抓好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积极协调促进刑释人员安置就业,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聚力公共法律服务“升级版”

  3月5日,全市公证机构正式启动“春风暖企行动”,为企业复工复产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出证。截至3月底,已为企业线上办理公证300余件,组织参与“公证体检进企”活动50余次。中新公证处为企业顾问单位提供上门服务、简化办证程序、压缩办证时间,原本承诺3个工作日办结的商标异议诉讼声明书、签名印鉴公证书24小时内就交付至企业,为企业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市司法局积极推广公共法律服务“苏州经验”,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法律风险集聚、群众急需领域配置。今年,将推进司法行政十大惠民实事项目,构建常态化法治惠民机制,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深入开展“法企同行”“百名律师进千企”公益法律服务,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制度试点,实现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常态化,加快建设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凸显法治护航集成优势。深化简政放权,启动“智慧仲裁”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开展远程视频公证系统(移动端)先行先试,推广“区块链+公证”应用,提升“不见面”办事办证质效。开设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持续降低我市法援申请标准,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强化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开展“法律扶贫”“法援惠民生”等专项活动,不断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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