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法官来说,一个案件可能只是他们处理的众多案件中的一个;然而,对于当事人而言,这可能是他们一生中仅有的一次诉讼经历。确保裁判文书的最终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作为法官,肩负重大使命和责任,必须竭尽全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裁判文书不沦为一纸空文。
李冬梅,200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宿迁经开区法院执行局审判员、二级法官。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获得宿迁市首届“十佳执行干警”、区“优秀公务员”、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
精准施策:让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
进入宿迁经开区法院以来,李冬梅牵头负责执行程序中财产处置工作,这项工作往往需要处理各种复杂的情况,不仅涉及财产权属的识别、资产价值的评估,还要有效平衡各方利益。只有拥有过硬的专业技能和灵活的司法智慧,才能精准解题,实现财产变现。
“严谨细致”“零差评”“靠谱”……提起李冬梅,大家对她的一致评价是——“案经她手,放心”。
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过程中,面对早已停产的被执行公司和被查封的设备。李冬梅实地勘察发现,设备虽已闲置,但仍有较高的残值。若通过司法拍卖,可能耗时较长,机器设备也将面临进一步老化和价值贬损的风险。
如何让沉睡的资产尽快流动运转?经过综合评估,李冬梅采取了“双轨并行”的方法,一方面与多位债权人沟通,准许被执行人限期内自行寻找买家,另一方面同步准备司法拍卖相关材料。最终,不到一个月时间,被执行人找到了买家,并在法院监督下,支付货款、装车售卖,该案高效执结,沉睡资产得以变现。
“执行讲究方式方法,只有找对了路,才能解决问题。”李冬梅说。
创新破局:让查封财产处置“省时省力”
处置查封的房产一直是不动产登记中的“禁区”,查封后的房产往往只能采取司法拍卖的方式达成。但司法拍卖相较于自行处置,在处置周期、成交价格等方面有时并不占优势。
如何高效、高价值处置查封房产,畅通不动产与资金流的双向转化?李冬梅给出了她的创新答案。
在执行高某、戚某某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经法院主持,14位债权人与被执行人对案涉房产达成自行处置初步方案,并在法院准许与监督下,委托房产中介寻找买家。但查封房不能过户、不能抵押贷款的问题,让买受人“望而却步”。
为促成案涉房产自行处置,李冬梅尝试探索“带封过户”。通过协调不动产登记机构、银行共同制定化解方案,在不解除案涉房产查封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带封审贷”,法院出具成交过户裁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带封过户”,待过户与抵押均完成后,再解除案涉房产的查封。
“感谢法官,我如愿拿到了不动产权证!”最终,买受人买到了心仪的房屋,被执行人化解了更多的债务,该案也成为全国首例自行处置不动产“带封过户”案。
刚柔并济:让法理与情理间“双向奔赴”
“李法官,被执行人郭某的车出现了……”
“好,我们马上出发!”
接到被执行人郭某的财产线索后,李冬梅立即赶往现场。经核实,车辆确系被执行人郭某所有,目前交给驾驶员使用,但车厢满载发往山东济南的加急货物,如果强行扣押,驾驶员所属的物流公司将面临违约赔偿。
面对两难局面,李冬梅当场联系郭某,但他仍态度强硬拒不履行。“卸货、扣车!”李冬梅果断决策:一方面协调物流公司安排附近仓库卸货;另一方面调派其他货车转运,确保货物准时启程。
从烈日当空到暮色四合,经过几个小时的奋斗,车辆成功扣押,随着备用货车驶向高速,济南的订单危机也成功解除,避免了案外人不必要的损失。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最终郭某同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维护法律权威,看见人间冷暖。该案的执行过程中,李冬梅既“扣押不留情”,又“善意文明有温情”,在捍卫司法正义的同时,守护了案外人的权益,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戴上法徽,她是执行路上披星戴月的攻坚者;褪下法袍,她是与家人并肩守护万家灯火的警嫂。十四余载晨光暮色里,那份让生效判决落地有声的初心,一如她的名字冬梅,凌寒而灼灼,历久而弥坚。